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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塘县门久寺管理委员会2021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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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甘孜藏族自治州理塘县人民政府 发布地区: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2-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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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塘县门久寺管理委员会

****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理塘县财政局关于开展****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及时开展了****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本单位整体绩效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部门(单位)情况

(一)机构组成

理塘县门久寺管理委员会为县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规格为正科级(管理委员会主任根据规定条件可高配为副县级)。

(二)机构职能

(*)负责落实依法管理和公共服务“两个到位”工作,建立完善寺庙管理委员会工作及其成员分工、培训、考核、管理等制度和寺庙佛事活动管理、资产文物保护、环境安全、僧大管理及学习培训等制度,做好寺庙各项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落实涉及僧人的各项惠民政策,帮扶救助特困僧人,维护寺庙僧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寺庙建设好、文化保护传承好、僧人生活好、管理服务好、和谐稳定好”的“五好”目标。

(*)宣传、贯彻和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宗教事务管理的法规规定,依法依规管理寺庙事务和教务。自觉接受县委统战部的领导和县民宗局的业务指导。

(*)负责组织僧人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学习佛教经典、教义教规,学习现代科技文化知识,教育僧尼爱国守法、遵规持戒;负责寺庙主要教职人员认定备案相关工作。

(*)负责寺庙日常事务、教务和僧人、场所、活动管理,负责建立健全寺庙各项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接受宗教事务部门、佛教协会的指导和监督,接受相关部门的审计、检查,接受本寺僧人和信教群众的监督。

(*)负责依法依规组织开展各类佛事活动,安排僧人为信教群众提供宗教服务。按《活佛转世管理办法》规定, 做好寺庙活佛转世相关工作,负责转世活佛的培养、教育和管理。

(*)负责依法保护和传承藏传佛教文化,维护寺庙公共设施、管理寺庙公共财产、保护寺庙文物古迹,依法维护寺庙、僧人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

(*)负责制定寺庙建设规划,向政府及相关部门反映寺庙、僧人的实际困难,落实“五通”、社会保障等“五项关爱行动”,切实解决寺庙和僧人学习修行、生活等方面的具体困难。

(*)负责做好项目衔接、工程修建、寺庙纠纷、活佛转世、佛事活动、商业活动等寺庙与外界之间的各类协调工作,负责探索寺庙社会化管理长效机制。

(*)处理寺庙其他事务,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事项。

(三)人员概况

寺庙管理委员会采取“干部+僧人”的管理模式,设专主任*名,专职副主任*至*名(宗教界*至*名,不占寺庙管理委员会编制)。现我单位行政编制为*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资金收入情况。

***年财政拨款收入数为***.**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预算财政补款收入  ***.** 万元。

(二)部门资金支出情况。

****年财政拨款支出数为***.**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年年初,我单位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原则、口径,认真编制部门年初预算,财政局下发批复后及时公开;年中根据单位实际工作情况进行了及时动态调整(主要为人员变动),真正做到规范化,合理化使用预算资金,确保预算资金的准确性。

(二)结果运用

****年,我单位预算资金主要用于寺庙法制宣传、寺庙教务管理、信息报送、社会稳定、目标督查等工作的开展支出。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年,我单位围绕寺庙管理工作的开展,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基本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和目标任务,经自评,我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总体达**%以上。

(二)存在的问题

 对绩效评价工作的认识还不够深入;相关制度建设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三)改进建议

结合单位内控制度,加强绩效评价管理制度和流程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

  

                            理塘县门久寺管理委员会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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