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水利〔****〕**号
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
重庆市永川区财政局
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下达****年第二批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实施计划的通知
相关镇人民镇府、街道办事处、区水利站、区后扶中心: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年第二批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号)文件要求,现将****年第二批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实施计划下达你们(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投资计划分解
重庆市财政局共下达****年第二批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万元。我区分解资金****万元,其中分解市级示范项目资金****万元、水库后扶资金总额****万元、三峡库区基金***万元(详情请见附件)。
二、强化基本建设程序
要严格项目法人、招投标、建设监理、合同管理、项目验收等“五制管理”。工程建设类项目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好开工,并在项目所在区、受益区实行开工前公示、竣工后公示,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公众的监督。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内容需调整,应严格按程序及时履行调整审批手续。项目实施结束后应及时办理竣工结决算,组织竣工验收。
三、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按照水利部和市水利局有关要求,本项目务必在****年**月**日前完成项目总投资的**%以上,****年*月上旬完成项目总投资的***%。请项目业主尽量抓紧开工建设,尽快形成实物工程量,并细化实化到每月的投资完成进度,确保项目早日竣工验收,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服务移民群众,助推库区及安置区经济发展。
四、严格资金管理拨付
严格按照《重庆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渝水〔****〕***号)和本级财政资金拨付等相关政策文件要求,严格项目资金使用和合同管理。后扶项目执行“县级报账”制度,完工验收前拨付资金不超过安排资金的**%,竣工验收后按照合同约定拨付安排资金的***%。
附件:《重庆市永川区****年度第二批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建设实施计划表》
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重庆市永川区财政局
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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