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水利〔****〕**号
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
关于深化安全大检查开展百日大整治的通知
各科室、事业单位、有关企业:
为落实全市党的二十大维稳安保专项行动部署,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百日大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与水旱灾害防御基础,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及局党组部署,决定即日起至党的二十大结束,在全区水利行业开展安全生产与水旱灾害防御“百日大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月**日和*月**日全市安全稳定工作会议、*月**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严格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渝委办〔****〕** 号)、市安委会、市减灾委《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切实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硬措施”的通知》(渝安委〔****〕* 号) 、市安委办、市减灾办《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渝安办〔****〕** 号) 要求,在前期自查自改、帮查帮改的基础上,以“控大事故、防大灾害”为目标,对照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以领导履职、监管执法、主体责任落实为重点,以“事要解决”为标准,集中时段、集中力量、集中措施,开展百日大整治,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奠定坚实的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基础。
二、整治内容
根据市水利局《关于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渝水监〔****〕* 号) 要求,聚焦前期排查整治情况,经研判形成“三提三治” (任务清单详见附件)。
(一) 提升领导干部履职,整治履职形式化、表面化和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问题,推进局党组把安全生产与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做在前面、做在平时、做在基层。
(二) 提升监管执法,整治安全监管“宽松软”问题,推进“三部曲”执法要求进一步落实,执法强度进一步提升,事故调查处理“有案必查、一案双查、三责同追、四不放过”要求进一步强化,事故水旱灾害防范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解决。
(三)提升主体责任落实,整治事故水旱灾害隐患排查整治不全面不深入不彻底问题,真正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有效防范应对事故水旱灾害。
三、整治步骤
(一) 全面自查。在* 月中旬前,各科室、事业单位、有关企业对照专项整治项目任务清单完成自查,检查* 月底以来各方面工作落实和问题整治情况,并形成问题隐患清单,落实整治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集中再整治。
(二) 全面排查。在* 月中旬前,综合监管科室与专业监管科室按职责核查乡镇、水利工程施工单位、有关企业三项专项整治项目任务落实情况。对排查和整治不真不深不实的,分级分类采取硬措施限时整改或解决。
(三) 重点核查。在** 月上旬前,区水利局对重点乡镇、水利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水利工程三项专项整治项目效果进行重点抽查核查,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各个问题隐患在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得到有效整治或解决。
四、保障措施
(一) 强化组织推进。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亲力亲为、专题研究,营造浓厚氛围,视情况成立工作专班推进任务落实;其他负责人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进一步落实工作措施。做好洪涝灾害防范应对的统一调度和应急准备,紧急状态下坚决落实管控措施,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在重点领域、重要节点可邀请行业专家开展服务,提供智力支持。
(二) 强化整治力度。对重点工程、重点企业等开展滚动排查整治,着眼根本性问题、根本性隐患,采取根本性措施集中整治;对短期不具备条件不能采取根本性措施的,列出整治计划和进度,在党的二十大结束前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切实堵住安全漏洞。
(三)严格执法问责。各科室、事业单位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采取责令整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措施。对专项整治期间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要依法严肃查处,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附件:百日大整治“三提三治”重点任务清单
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
****年*月*日
附件
百日大整治“三提三治”重点任务清单
按照“百日大整治”要求,对照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水利行业结合实际分解形成的**项重点任务、**个操作要点制定重点任务清单。
一、整治领导干部履职形式化、表面化和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问题,推进局党组把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做在前面、做在平时、做在基层
*. 领导履职推进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项重点任务、**个操作要点落实。
*.制定领导责任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并照“单”履职。
*. 领导干部按照“日周月”要求履职。
*. 领导干部严格落实企业挂牌公示“三个责任人”职责,“百日大整治”期间,做到挂牌企业安全检查全覆盖。
*. 安排部署并组织推动第一阶段自查自纠工作,推动自查、帮查查出的问题隐患整治。
*. 研究解决行业领域突出重点问题,属地发生行业亡人事故或典型事故水旱灾害后领导举一反三研究解决问题。
*.建立安全生产与水旱灾害风险研判机制,分析事故灾害特性和规律,落实管控措施。
二、整治安全监管“宽松软”问题,推进“三部曲”执法要求进一步落实,执法强度进一步提升,事故调查处理“有案必查、一案双查、三责同追、四不放过”要求进一步强化,事故灾害防范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解决
*. 认真组织开展水利领域自查自纠和交叉排查问题整治。
*. 建立“两重大一突出一盲区”清单,消除水利领域内的监管盲区,明晰职责范围内的“两重大一突出”;督促**人以下小微企业制作“风险明白卡”并抓好落实。
*. 以发现问题为导向,落实“日周月”监管执法。
*. 在百日大整治期间做到执法“清零”,执法“三个强度”明显提升;落实日常监管执法计划、检查方案以及执法“三部曲”要求。
*. 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三个层级负责人”履职严格执法检查。
*. 指导企业分类制定“两单两卡”,落实一线员工岗位责任制,对企业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 开展水利领域重点整治。
在建水利工程:紧盯管理人员到岗履职、“两防”、有限空间作业、高温汛期作业等,对病险水库、中小河流治理大中型后扶及三峡后续、渝西水资源配套工程等深入开展集中整治。
已成水库工程: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规范运行管理。定期检查维护泄洪设施、启闭设备、穿坝建筑物、软硬结合部等重点部位和重要设施的监测和巡查。
*.依法严格“新、改、扩”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批、监管和验收,做到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 执法检查中对企业关联方和相关方的管理监督检查。
**. 建立打非治违长效机制。落实重点行业、重点地区、突出问题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定期公开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执法案例。
**. 排查整治违法分包转包现象。
**. 排查整治出借资质、挂靠资质行为。
**. 对事故(灾害)做到“一案双查”。
**. 对事故(灾害)做到“三责同追”,未追究刑事责任的作出书面说明并留存调查原始材料。
**. 事故(灾害)调查落实“四不放过”原则,事故调查、灾害评估结束后一年内依法开展“四不放过”评估。
**. 分析水利行业的事故(灾害),总结事故(灾害)规律,举一反三开展整治。
**. 检查紧急情况下的重点管控措施和响应落实情况。
三、整治事故灾害隐患排查整治不全面不深入不彻底问题,真正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有效防范应对事故灾害
*. 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法》法定职责,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 企业主要负责人推动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 企业重大风险(隐患)“三个责任人”上牌人员严格履职。
*. 企业建立风险辨识机制,做好日常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建立风险管理“一图一表一库”(风险分布图、风险信息表、风险数据库)。
*. 企业建立“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落实排查整治。
*. 企业严格落实“新、改、扩”建设项目“三同时”。
*. 用工单位将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落实一线岗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 企业对项目关联单位或相关方进行安全管理的排查整治。
*. 企业排查整治内部及子公司违法分包转包及资质管理问题。
**. 对本地区本行业典型事故(灾害),企业开展警示学习,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查漏补缺。
— * —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