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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2年第五批省级专项资金定边县农业节水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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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定边县人民政府 发布地区:陕西省 发布日期:2022-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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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区域推广站:

根据陕西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年第五批省级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农计财[****]**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水资源特点和农业生产实际,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实施好节水项目,发展节水型农业尤为重要。

为切实做好农业节水补助项目实施工作,辐射带动农业节水快速发展,特制定《****年第五批省级专项资金定边县农业节水补助项目实施方案》,请遵照执行。

              定边县农业农村局  定边县财政局

                    ****年**月**日

****年第五批省级专项资金定边县农业节水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依据陕西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年第五批省级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农计财[****]**号)、《陕西省“十四五”农业节水行动方案》、中共榆林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榆林市高效旱作节水农业五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榆字[****]**号)、中共定边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定边县发展高效旱作节水农业五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定发[****]*号)等文件要求,大力发展高效旱作节水农业。为加快农业节水事业发展,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好该补助项目,特制定《****年第五批省级专项资金定边县农业节水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一、 补助对象

县域内集中连片种植粮食作物***亩以上的新型经营主体,集中连片种植**亩以上设施蔬菜的新型经营主体。要求提供有效的营业证照、土地流转合同或协议,土地流转时间不低于*年。

二、 建设内容和补助环节

(一)建设内容:全县发展农业节水面积*****亩,其中粮食种植面积****亩,蔬菜种植面积****亩。建成节水示范区**个,其中智能水肥一体化*个。要求在实施面积上建成完整的节水灌溉系统,主要补助内容为配套水肥一体化系统、滴灌系统等关键设施设备。

(二)补助环节:一是机井灌溉区高效节水模式重点补助配套输水管道和水肥一体化系统、滴灌设施设备。二是蔬菜种植节水模式重点补助配备水肥一体化系统、滴灌、微喷灌、设施蔬菜集雨回灌关键设施设备。三是风沙区粮食作物节水模式重点补助配套水肥一体化系统、滴灌和“四位一体”集雨补灌关键设施设备。

三、 补助标准及自筹比例

省级今年下达我县农业节水补助资金共***万元,亩均补助不高于***元。结合我县实际,第一年发展滴灌示范区每亩补助不高于***元,同时补助比例不得超过总投资的**%。发展智能水肥一体化示范区每亩补助不高于***元,同时补助比例不得超过总投资的**%。具体补助标准根据申报的实际面积予以确定。新型经营主体自筹资金应大于财政补助资金。

四、 补助方式

新型经营主体为建设主体,按照下达的项目实施方案和建设主体的设计方案自行建设,要求规范财务管理,建立账务相关资料。项目实施后,建设方需提供年度财务审核报告、项目决算审计报告,以此作为资金补贴的依据。项目通过验收后,建设主体提供财政资金支持环节的相关税票在农业农村局报账,由县农业农村局按照报账程序将补助资金拨付至新型经营主体。

五、 项目实施

(一)项目申报审核。由各乡镇、各区域站向辖区内新型经营主体宣传该项目,有建设意愿的新型经营主体经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后,向县农业农村局申报,农业农村局组织财政、乡镇等相关单位进行实地查看,核对新型经营主体的营业执照、土地流转合同、种植情况等内容,结合建设意愿进行遴选,确定主体结果,并予以公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二)项目过程监管。项目建设过程中由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负责技术指导、监管,要求项目主体按照所申报的设计方案完成项目建设内容,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三)项目验收及资金兑付。工程建设完成并运行正常后,由项目实施主体完成工程决算审计,经所在乡镇组织初验后,向县农业农村局申请验收,农业农村局组织财政局、乡镇、各参建单位进行验收。项目通过验收后,由县财政局将资金拨付至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按报账程序将补助资金拨付至项目主体单位。

(四)项目资金监管。要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建设内容安排使用资金,确保资金使用高效安全,项目顺利实施。要建立资金使用台账,规范资金使用,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严禁挤占、挪用。为了加快资金执行进度,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可先期安排一定的项目启动资金。

(五)项目绩效考评。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要对项目进展、资金使用、实施成果等情况及时开展绩效评价,并将绩效考评报告、验收总结、项目总结报省农业农村厅和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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