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孵化中小企业有了“官方指导意见”重庆出台中小企业服务平台认定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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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 司法公安 有色,建材
发文单位:重庆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地区:重庆市 发布日期:2022-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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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合规孵化中小企业,有了“官方指导意见”。**月**日,市经信委消息称,日前该委印发《重庆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对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定义、认定条件等进行了详细说明。

《办法》称,重庆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是由市经信委认定,由法人单位建设运营,以中小微企业服务需求为导向,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信息、技术、创业等公共服务,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服务平台。市经信委负责对平台进行认定管理,各区县经信委(或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平台的推荐及日常管理。

《办法》提出,申报市级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应具备条件包括,运营机构在我市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连续运营两年以上,资产总额不低于***万元,财务状况良好;服务业绩突出,每年服务中小微企业***家以上,服务满意度**%以上;有固定经营服务场所、服务设施设备和人员,从事为中小微企业服务的人员不少于**人(渝东南、渝东北地区不少于**人);有较强组织带动社会服务资源能力,集聚服务机构*家以上;管理制度健全,服务流程规范,近两年无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市级示范平台应还需在创新服务方式、集聚服务资源,推进线上线下服务结合,促进服务和需求精准对接,推动创新创业发展等方面具有特色优势和示范性。

另外,市级中小企业服务示范平台每次认定有效期为*年,在有效期满当年可再次申报。市经信委将把全市的市级示范平台纳入统一管理,并参照企业意见进行服务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该平台是否获取相关扶持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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