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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屏山县财政局关于印发 的通知 屏山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办法>》(屏人社发〔****〕**号)精神,屏山镇等*个乡(镇)申报****年*月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拟拨付*个乡(镇)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共计***人次******.**元(大写:陆拾壹万贰仟肆佰零玖元叁角玖分),现予公示。公示期限为*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申报拟拨的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申报人员名单见附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如实反映。以组织名义反映的,必须经集体研究,主要领导签发,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不署(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
地址: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楼***室;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下午*:**—*:**;
联系人:徐莉;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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