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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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1553-660
政策详情
服务对象:
与中心签订服务合同单位的在职职工
申请材料:
*.委托存档单位开具的《介绍信》,需注明证明事项及用途;
*.单位联系人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办理流程:
*.单位联系人持申请材料到中心服务大厅办理;
*.中心工作人员审核相关材料,符合条件的,按档案中明确记载内容出具相关证明;不符合条件的,告知原因。
政策依据: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人社部发〔****〕***号)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范》(GB/T *****-****)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年**月**日印发
*.《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号)
*.《北京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办法》(京人发〔****〕**号)
特别说明:
档案中没有明确记载的内容,中心不予出具证明。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 **:**-**:**
法定节假日、月末最后一个工作日不受理
联系电话:
***-******** >***-********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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