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智造工业快报>政策快报>政策详情

人事证明办事指南

查看原文
办事 司法公安 食品,建材
发文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发布地区:陕西省 发布日期:2022-08-05
收藏此文章
政策详情
您当前为: 游客状态 ,文中隐藏内容,仅对会员开放, 登录 后查看更多详情内容。全国免费咨询热线: 400-1553-660
政策详情

 

服务对象:

与中心签订服务合同单位的在职职工

申请材料:

*.委托存档单位开具的《介绍信》,需注明证明事项及用途

*.单位联系人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办理流程:

*.单位联系人持申请材料到中心服务大厅办理; 

*.中心工作人员审核相关材料,符合条件的,按档案中明确记载内容出具相关证明;不符合条件的,告知原因。

政策依据: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人社部发〔****〕***号)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范》(GB/T *****-****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年**月**日印发

*.《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号)

*.《北京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办法》(京人发〔****〕**号)

特别说明:

档案中没有明确记载的内容,中心不予出具证明。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     ****-****

法定节假日、月末最后一个工作日不受理

联系电话:

***-******** >***-********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热门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