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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济南市幼儿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合现代教育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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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 农林水利 钢铁,建材,农业
发文单位:济南市教育局 发布地区:山东省/济南市 发布日期:2022-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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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背景及依据

为加强和规范幼儿园中华传统文化融合现代教育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专项资金的定义

本办法所称幼儿园中华传统文化融合现代教育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市级财政安排用于支持幼儿园开展研究的资金。

三、主要内容

(一)资金使用范围

专项资金主要支持方向包括:相关教玩具和图书资料购置费用支出;相关研究培训费用支出;其他与研究有关的费用支出。

(二)资金预算管理

经申报遴选确定参与融合教育研究的幼儿园,按照一所幼儿园*万元标准划拨经费。资金纳入市教育局部门预算。 

(三)资金绩效管理

资金绩效目标主要包括与任务数量相对应的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群众满意度等。

(四)资金使用监督

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教育经费管理使用责任机制,严禁将资金用于平衡预算、对外投资等,不得从奖励资金中提取工作经费或管理经费。不得用于新建改扩建幼儿园、教职工福利、临时聘用人员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偿还债务等方面的支出。

资金使用单位和个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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