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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22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的公示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的通知》(绵涪司发〔2022〕21号),我办结合工作职能,制定了2022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6月23日至6月28日),如有意见建议,请向我单位反映。
联系电话:15228738998
地址:绵阳市涪城区城厢街道文庙街8号
附件:2022年度绵阳市涪城区政府办普法责任清单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3日
附件
2022年度绵阳市涪城区政府办普法责任清单
| 普法内容 |
普法对象 |
普法目标 |
普法措施 |
责任股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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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性普法 内容 |
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 |
全办干部职工 |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
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列为政府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干部职工学习、法治工作培训、政治轮训的重要内容。 |
机关党委办公室 综合股 |
| 联系村群众 |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阐释好“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阐释好宪法精神,大力弘扬宪法精神;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
配合区司法局组织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民法典宣传月、第二届“民法典走进乡村(社区)”主题宣讲活动,向联系村群众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解读,加强宪法、民法典等学习宣传。 |
机关党委办公室 行政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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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章等党内法规 |
全办党员干部 |
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
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组织开展“党建引领法治”主题宣传,把党内法规列入“三会一课”内容,在考核党员、干部时注意了解相关情况。 |
机关党委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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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
全办干部职工、服务对象 |
强化依法决策意识,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 |
加强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在公文处理、审核上会议题等工作中实时普法。 |
政研室 秘书股 综合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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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行政诉讼法 |
全办干部职工 |
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
通过党组会、干部职工会、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加强对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培训工作。 |
各股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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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性普法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系统内干部职工、社会公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涉及部门 |
广泛普及法律知识,切实维护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有效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
在官方网站公布该条例、发布依申请公开指南;指导部门加强学习、提升政策解答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 |
信息股 |
| 中国领事保护和协助指南 |
系统内干部职工、服务对象 |
保障境外涪城籍人员和机构、外国驻涪机构和人员、外国其他在涪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及正当利益,营造良好的对外开放环境。 |
加强学习和宣传工作,在外事、涉外疫情处置等工作中实时普法。 |
外事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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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四川省营商环境条例》 |
系统内干部职工、服务对象 |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及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形成西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 |
加强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在营商环境工作中实时普法。 |
营商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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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 |
系统内干部职工、 社会公众 |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保护社会公众合法权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 |
通过开展集中宣传月活动,加强普法宣传工作。 |
金融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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