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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中心2022年6月2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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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宝鸡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地区:陕西省/宝鸡市 发布日期:2022-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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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中心2022年6月2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来源: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中心 发布时间:2022-06-22 08:33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中心拟对下列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6月22日-2022年6月24日(3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7-3256552 >0917-3256552

传真:0917-3901969 >0917-3901969

邮箱:hbgxfj@163.com

通讯地址:宝鸡市高新开发区高端装备产业园6号楼3层

邮编:721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清水河东岸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

清水河东岸(宝钛路以东、高崖村以南、清庵堡村以北)

宝鸡钛谷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宝鸡市长安节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区清水河东岸(宝钛路以东、高崖村以南、清庵堡村以北),总投资9.03亿元,其中环保投资225万元。主要建设标准化厂房及其配套设施(道路、桥梁、护坡、景观大道、车位等)。其中景观大道位于清水河东岸,上游起点为清安堡村(107.261109°,34.304294°),沿清水河向北方向延展,下游至高家崖村(107.255251°,34.326589°)。两座简支桥梁分别位于清水河与银昆高速交界处、清水河清庵保村村北位置。标准化厂房建成后将周边众多钛制品企业纳入标准化厂区集中安置,形成钛产业链及配套集群。

项目施工期加强环境管理,做好施工扬尘、废水、噪声等污染防控,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扰民。对施工废水、固体废物等规范处置,全面、及时落实施工期的各项环保措施,严格按照《报告表》所提的各项要求进行治理。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链接)

公众参与采用网站公示及发放调查表等方式进行。调查结果显示,被调查公众无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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