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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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长期护理保险居家护理服务人员规范化培训工作,提高照护服务技能水平,提升居家照护品质,更好保障参保失能人员基本生活权益,根据《关于开展新一轮长期护理保险改革的实施意见》(成府发〔2022〕10 号)等文件要求,市医保局会同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形成了《成都市长期护理保险居家护理服务人员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就长期护理保险居家护理服务人员规范化培训管理需要进行了明确。
二、主要内容
《成都市长期护理保险居家护理服务人员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共 16 条。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一)明确培训形式为上门培训。参保人员选择居家护理的,由居家上门服务机构或定点培训机构为其指定的居家护理服务人员提供上门培训。
(二)明确规范化培训支付方式。符合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享受条件且选择居家护理的参保人员,其指定的居家护理服务人员参加规范化培训,由机构提供上门培训服务,上门培训服务纳入居家上门服务范围,由长护险基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
(三)明确规范化培训服务相关要求。居家护理服务人员应当参加规范化培训,可参考评估人员推荐的服务项目,结合自身需求选择培训项目。每名参保人员享受居家上门培训 1-2 次,每次培训项目不超过 3 项,每次培训时间不低于 60 分钟。
解读机构:成都市医疗保障局
解 读 人:毛勇全
联系电话:6188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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