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加强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建立规范有序的管理机制,确保各项资金安全运行,提高使用效益,确保各项民政专项资金充分发挥作用、专款专用、安全运行、按时足额发放到位。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民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民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地落实,切实保障和维护广大民政对象的合法权益。一要注重依法履职。在思想上要牢牢把握守护法律的职责意识,坚守住底线、不触碰红线,牢牢坚持依法开展民政资金管理使用工作。进一步完善民政资金管理内控机制,严守财经纪律,严把审核关口,对项目资金安排、资产处置、物资采购等重大事项,建立合法性审查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二要注重督查评估。通过开展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内部审计和项目监管工作,加大资金管理绩效考核力度。对单位重视、工作扎实、支出任务完成好,民政资金管理使用规范,项目建设成效显著,无违规违纪情况的,在项目、资金安排上给予支持;对在前期检查中发现存在挪用、扩大使用范围、不按招投标法和政府采购规定执行等问题的,要限期整改。
二、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县(市)民政部门、各直属站(院)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建立责任制,明确工作规范,落实责任分工,并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要把工作重心放在对乡(镇)民政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上,坚决按照“问题不解决不放、整改不到位不通过”的要求,对资金管理使用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梳理核实,逐条整改,要对各项民政专项资金政策落地落实,发现的问题没有得到整改的要坚决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同时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要主动适应财政预算改革工作。统筹各方力量做好本部门本单位的预算编制、项目库储备、预算执行等基础管理工作,利用项目评审、绩效评价等手段提高项目编制科学性、预算执行规范性,切实提高民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效率。
3、要规范管理确保民政资金安全。要严格执行民政资金管理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全面加强民政财务及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把握好事前数据对比审核、事中督促检查资金落实、事后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三个环节,通过定期自查、普遍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加大对各类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要主动接受监督,积极配合审计、纪检部门开展相关审计、监督工作,重视各项审计、监督、评价工作提出问题的整改,严格规范预决算管理和执行财经纪律,确保民政资金安全。
4、纠防并举,建章立制。各县(市)民政部门、各直属站(院)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民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结合本县(市)实际,研究制定推动民政资金规范管理使用的配套措施,不断提高各项民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5、加强项目资金督查检查。各县(市)民政部门、各直属站(院)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开展民政专项资金自查,要担负起推进项目建设、拨付项目资金的责任,并对项目实施单位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督查检查,确保各项资金按正确用途使用。州民政局将会同州财政局就项目建设进度、资金使用效率方面进行联合检查、并邀请州纪委监委驻州民政局纪检监察组工作同志适时开展督查检查,结果将作为后续资金、项目分配的依据。
阿坝州民政局
2022年6月13日
责任编辑:秦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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