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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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2年东西部劳务协作实施意见》(屏人社发〔2022〕16 号)精神,屏山县清平乡朱吉廷等39名屏山籍农村劳动力、屏边乡江志兵等69名脱贫人口申报屏山县2022年东西部劳务协作一次性求职创业(交通)补贴,拟拨付39名屏山籍农村劳动力一次性求职创业(交通)补贴19500.00元(壹万玖仟伍佰元整),69名脱贫人口一次性求职创业(交通)补贴65600.00元(陆万伍仟陆佰元整)。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6月13日至6月17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申报情况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如实反映。以组织名义反映的,必须经集体研究,主要领导签发,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不署(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屏山县屏山镇忠孝街4号,3楼309室;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联系人:陈伟;联系电话:5629362;邮政编码:645350。
附件:1.屏山县2022年东西劳务协作屏山籍农村劳动力一次性求职创业(交通)补贴花名册
2.屏山县2022年东西劳务协作脱贫人口一次性求职创业(交通)补贴花名册
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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