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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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山县屏山镇等11个乡(镇)根据《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屏山县财政局关于印发 的通知》(屏人社发〔2021〕17号)精神,申报2022年 屏山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办法>5月农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拟拨付屏山镇等11个乡(镇)农村公益性岗位补贴共计1594人637600.00元(大写:陆拾叁万柒仟陆佰元整),现予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屏山镇等乡(镇)申报拟拨的岗位补贴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如实反映。以组织名义反映的,必须经集体研究,主要领导签发,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不署(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309;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联系人:廖琴;联系电话:5629362;邮政编码:645350。
附件:屏山县2022年5月农村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员花名册
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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