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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芦塘乡鞍子岭村、诸佛乡红岩洞村等10个村集体经济发展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调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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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地区:重庆市 发布日期:2022-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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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芦塘乡鞍子岭村、诸佛乡红岩洞村等10个村集体经济发展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调查的通知


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第三条的规定,为进一步强化村集体经济审计监督,规范村级财务管理行为,维护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的合法权益,我委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246日起,对芦塘乡鞍子岭村、诸佛乡红岩洞村等10个村(社)自获得村集体经济发展补助资金以来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调查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和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接此通知后,请准备好附件所列有关资料,并对所提供的资料进行承诺。

审计项目负责人:龙明江

审计组成员:李欢 魏冕


附件:1.被审计调查单位名单

2.承诺书

3.需提供资料清单

4.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统计表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330

附件1

被审计调查单位名单

序号

乡镇

村(社)

1

芦塘乡

鞍子岭村

2

诸佛乡

红岩洞村

3

普子镇

普子坝社区

4

新田镇

马峰社区

5

绍庆街道

阿依河社区

6

联合乡

同连村

7

龙射镇

胜利社区

8

岩东乡

河坝村

9

大垭乡

冬瓜村

10

双龙乡

龟池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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