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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荥经县县级储备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一、出台目的
为了加强对县级储备粮的管理,有效发挥县级储备粮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保证县级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管理规范、机制灵活、保障有力。根据《四川省地方粮食储备管理办法》《雅安市市级储备粮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荥经县县级储备粮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从而在保障地方粮食安全、调控市场供求、稳定粮食价格,促进粮食事业全面发展。
二、主要内容
《暂行办法》全文共分为十二大部分。
第一章为总则。提出起草背景、起草依据及适用范围。县级储备粮权属县人民政府,未经县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县级储备粮。
第二章为职能职责。荥经县发展和改革局会同荥经县财政局负责拟订县级储备粮规模、品种结构、总体布局、动用方案的宏观调控意见,对县级储备粮管理进行指导和协调;县财政局负责安排县级储备粮的财政补贴,按规定程序及时、足额拨付补贴资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雅安市分行在符合贷款条件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安排县级储备粮所需贷款,并对发放的县级储备粮贷款实施信贷监管;承储企业对所承储的县级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负责,对保管仓储、安全生产等承担主体责任,按规定做好购进、储存、销售及轮换、动用等具体工作。
第三章为规模布局。县级储备粮规模、品种结构和总体布局方案,由县发改局会同县财政局,根据宏观调控、应急保障需要和财政承受能力提出,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第四章为储存计划。县级储备粮储存计划采取计划安排方式,由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共同下达承储企业实施。
第五章为储存管理。符合相应条件的粮食购销企业,可申请县级储备粮承储。承储企业应具有与储存县级储备粮数量相应的实际可用有效空仓(油罐)容量,未经县发改局同意,不得租赁或委托其他企业库点储存。承储企业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及不能违反法律、法规规定。
第六章为应急成品粮油管理。应急成品粮油实行计划管理,计划轮换(静态储存部分)与自主轮换(动态储存部分)相结合,确保常储常新。应急成品粮油实行静态储存与动态储存相结合方式。应急成品粮油应单独储存,不得混存。
第七章为购入与轮换。承储企业入库的县级储备粮,应当是最近粮食生产季生产的新粮。县级储备粮入库前,需进行空仓(罐)容验收。承储企业在入库时要逐车称量、逐车检验,入库完毕后要逐仓间进行质量检验。销售出库时要进行质量检验,未经质量安全检验的粮食,不得销售出库。县级储备粮实行“实物推陈储新、均衡轮换”的轮换制度。
第八章为储备动用。动用县级储备粮由县发改局会同县财政局提出动用方案,报县政府批准,县发改局具体组织实施。动用方案应当包括动用县级储备粮的品种、数量、质量、价格、使用安排、运输保障等内容。
第九章为资金管理。县级储备粮费用补贴标准的制定和调整,由县财政局参照市级储备粮补贴标准,结合县级储备粮管理实际情况确定,按程序报批后执行。经批准提前轮换的,其费用补贴按轮换费用标准按年限相应减少。
第十章为监督检查。县发改局、县财政局按照各自职能职责,依法对辖区内承储企业执行本办法及有关粮食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章为责任追究。相关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工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第十二章为附则。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现有政策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三、立即实施的说明
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压舱石”,汛期已至,为加强对县级储备粮的管理,有效发挥县级储备粮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需立即制定并公布《荥经县县级储备粮管理暂行办法》,以保证汛期县级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管理规范、机制灵活、保障有力。根据《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为保障国家安全、重大公共利益的需要,该《暂行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解读部门:荥经县发展和改革局
解读人员:李文文
联系电话:0835-7622327 >0835-762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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