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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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做好2022年黄河防汛工作,切实落实各项防汛责任,确保重点防洪城市、重点防洪工程安全度汛,现将《2022年黄河重要堤段、重点水库、重点城市和主要蓄滞洪区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
请各级防汛行政责任人切实履行防汛工作职责,及时上岗到位,督促落实各项防汛措施,全力组织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各项工作。
2022年黄河重要堤段、重点水库、重点城市和主要蓄滞洪区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

编辑:关景匀 范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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