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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永川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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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发布地区:重庆市 发布日期:2022-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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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川府办发〔202267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永川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确保全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经区政府同意,成立永川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常晓勇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邓  文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区新城建设党工委书记

        宋朝均  区政府副区长

        陈  波  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

        李世红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胡咏富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  龑  区公安局政委

        郑朝明  区司法局局长

        赵  亚  区农业农村委主任

        张  静  区住房城乡建委主任

        李  勇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局长

        杨  鸿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刘  强  区应急局局长

        杜金蓉  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向  勇  区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

二、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统筹协调全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有关工作,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加强工作督查指导。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城乡建委,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张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赵亚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有关负责人替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61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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