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永川府办发〔2022〕67号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永川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确保全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经区政府同意,成立永川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常晓勇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邓 文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区新城建设党工委书记
宋朝均 区政府副区长
陈 波 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
李世红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胡咏富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 龑 区公安局政委
郑朝明 区司法局局长
赵 亚 区农业农村委主任
张 静 区住房城乡建委主任
李 勇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局长
杨 鸿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刘 强 区应急局局长
杜金蓉 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向 勇 区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
二、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统筹协调全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有关工作,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加强工作督查指导。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城乡建委,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张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赵亚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有关负责人替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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