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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永川联动创新区建设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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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发布地区:重庆市 发布日期:2022-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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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川府办发〔202266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永川联动创新区建设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区在“一带一路”和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中更高层次的开放,提升经济发展能级,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联动创新区(第一批)的函》(渝自贸办〔20215号)和《关于同意设立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永川联动创新区建设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的批复》(永委编委〔2022171号)的文件精神,研究决定成立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永川联动创新区建设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

组 长:常晓勇  委副书记、政府

副组长:宋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永川高新区党工委书记

        徐秀霞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公安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商务委、区金融办、区大数据发展局、永川高新区管委会、区新城建管委、凤凰湖产业促进中心、港桥产业促进中心、三教产业促进中心、区法院、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人行永川中心支行、永川银保监分局、永川海关、永川保区办等主要领导为成员(主要负责人为区领导的,由常务副职担任)。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永川联动创新区(以下简称永川联动创新区)建设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总体安排、统筹协调等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商务委。办公室负责永川联动创新区创建日常工作,负责领导小组会议工作及会务工作,负责领导小组和区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的细化分解及落实,会同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成果

三、工作要求

永川联动创新区建设实施工作事关永川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各成员单位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凝心聚力、真抓实干的工作氛围,全力推进永川联动创新区创建工作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527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5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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