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永川府办发〔2022〕66号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永川联动创新区建设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区在“一带一路”和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中更高层次的开放,提升经济发展能级,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联动创新区(第一批)的函》(渝自贸办〔2021〕5号)和《关于同意设立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永川联动创新区建设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的批复》(永委编委〔2022〕171号)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永川联动创新区建设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
组 长:常晓勇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宋 文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永川高新区党工委书记
徐秀霞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公安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商务委、区金融办、区大数据发展局、永川高新区管委会、区新城建管委、凤凰湖产业促进中心、港桥产业促进中心、三教产业促进中心、区法院、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人行永川中心支行、永川银保监分局、永川海关、永川综保区筹建办等主要领导为成员(主要负责人为区领导的,由常务副职担任)。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永川联动创新区(以下简称永川联动创新区)建设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总体安排、统筹协调等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商务委。办公室负责永川联动创新区创建的日常工作,负责领导小组会议工作及会务工作,负责领导小组和区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的细化分解及落实,会同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成果。
三、工作要求
永川联动创新区建设实施工作事关永川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凝心聚力、真抓实干的工作氛围,全力推进永川联动创新区创建工作。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30日印发
3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