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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解读:区人社局局长解读《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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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茌平县人民政府网 发布地区:山东省/聊城市 发布日期:2022-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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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王泽利指出,社保部门要立足职能职责,在乡村振兴中主动作为、主动出击,以人社一域力量助力茌平区乡村全面振兴。

一要着力摸清底数夯实基础。全面摸底劳动力人员结构、就业状态、就业意愿和就业需求,建立茌平区人力资源信息台账,为就业靶向服务提供依据。精准掌握全区产业规划和重点项目发展,完善细化帮扶方案,针对性开展就业创业、人才回引社会保障等帮扶

二要用好人社政策助力振兴。人社部门利民、惠民政策较多,要充分用好用活政策规定,特别是与乡村振兴息息相关的就业创业、人才引进、专家服务团等,让政策真正为人民谋幸福、为乡村振兴助力。

三要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大石乡根据工作实际向市、县人力社保部门提出需求和建议,市、县人力社保部门认真研究,找准着力点,在政策范围内予以支持,发挥好人社部门在乡村振兴中的工作,特别是乡村人才振兴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以人才振兴引领乡村振兴。

区人社局局长王泽利指出,结合我区实际,重点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做好就业创业政策落实工作。摸清脱贫人口就业创业状况、就业创业意愿、创业担保贷款需求、就业创业培训需求等,并建立台账,每季度对相关情况进行更新。各乡镇(街道)要根据脱贫人口需求,按需施策,对有转移就业需求的,要积极联系附近用人单位,为其提供职业介绍,确保实现“能转尽转”。对有创业需求的,要积极协调,帮助其落实创业场所,按规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贴等相关扶持政策。

二、做好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工作。大力开发保绿保洁、值勤值班、村内治安巡防等农村公益性岗位,对通过市场难以就业的脱贫人口进行托底安置,保持乡村公益性岗位规模总体稳定。对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每次签订期限不超过一年。

三、支持外出务工,推进有组织劳务输出。对有组织劳务输出脱贫人口到茌平区以外稳定就业的(合同期6个月及以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通过就业补助资金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补贴标准按照输出地域,区外市内的每人200元、市外省内每人400元、省外每人600元。

四、促进就地就近就业,鼓励灵活就业。开展新经济助推乡村就业行动,支持脱贫人口通过非全日制、新就业形态等多种形式灵活就业,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鼓励发展“小店经济”“夜市经济”,支持脱贫人口在县域城镇从事个体经营,创办投资小、见效快、已转型、风险小的小规模经济实体,按照有关规定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场所租赁补贴等政策。

五、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对脱贫劳动力进行职业培训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各乡镇(街道)要结合脱贫劳动力培训需求,统筹各类培训资源,采取送培训下乡等方式,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确保有培训意愿的脱贫劳动力都能享受一次职业技能或创业培训,切实提高脱贫人口的就业创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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