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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河口分局6月份行政处罚信息表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处罚事由(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数据来源单位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当前状态 | 处罚事项名称 | 处罚事项编码 | 处罚程序类型 | 备注 | 处罚机关所属区(县)直属部门 |
山东中海利群置业有限公司 | 913705037961725520 | 文新波 | 东自然资规罚决字〔2022〕010号 | 违法占地 | 经查,山东中海利群置业有限公司在没有依法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审批手续的情况下, 于2006年春季擅自占用河口区滨孤路以南、河四路以东的543.11亩(362075.5平方米)土地建设石油化工项目;目前,该项目已建设完工并投入使用。该项目所占土地权属为东营黄河三角洲军马场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河口采油厂、河口区国有土地,土地利用现状地类是坑塘水面、沟渠、农村道路、采矿用地、村庄用地、盐碱地、其他草地;该项目土地规划地类为农村道路、农田水利用地、公路用地、其他独立建设用地、采矿用地、农村居民点用地、特殊用地,其中527.20亩(351467.5平方米)符合现实施的《河口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15.91亩(10608.0平方米)不符合现实施的《河口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该项目在河口区中海化工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用地性质为三类工业用地、城市道路用地、城市绿地、排水用地,其中519.90亩(346602.5平方米)符合《河口区中海化工园控制性详细规划》,23.21亩(15473.0平方米)不符合《河口区中海化工园控制性详细规划》。违法用地发生时间为2006年春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实行行政处罚,适用违法行为发生时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但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法律、法规、规章已被修改或者废止,且新的规定处罚较轻或者不认为是违法的,适用新的规定”的规定。山东中海利群置业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修正)第四十三条 第一款:“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的规定,属于违法占地行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修正)第七十六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可以并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发布)第四十二条:“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30元以下”的规定 | 罚款;其他 | 1、责令山东中海利群置业有限公司15日内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543.11亩(362075.5平方米)。 2、限期15日内拆除在非法占用的54.01亩(36006.2平方米)坑塘水面、沟渠、农村道路土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3、坑塘水面、沟渠、农村道路按25元/平方米处以罚款,计玖拾万零壹佰伍拾伍元(小写:¥900155元);采矿用地、村庄用地、盐碱地、其他草地按20元/平方米处以罚款,计陆佰伍拾贰万壹仟叁佰捌拾陆元(小写:¥6521386元);合计柒佰肆拾贰万壹仟伍佰肆拾壹元(小写:¥7421541元)。 | 742.1541 | 44649 | 45014 | 45014 | 东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11370500MB28597752 | 东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河口分局 | 11370500004509226D | 正常 | 东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河口分局 | |||||||||||||||
任宪侠 | 身份证 | 东自然资规罚决字【2022】011 | 非法猎捕野生动物 | 经查,任宪侠在未取得狩猎证的情况下,于2022年1月份,在河口区6号水库东北角任宪侠承包养鱼池东南方插网并造成四只苍鹭死亡。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在相关自然保护区域、禁猎(渔)区、禁猎(渔)期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未取得狩猎证、未按照狩猎证规定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或者有关保护区域管理机构按照职责分工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吊销狩猎证,并处猎获物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猎获物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第八十项对非法狩猎、猎捕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处罚“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有特许猎捕证的予以吊销,并处猎获物价值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罚款;其他 | 1.按非法猎捕野生动物价值的3倍处以罚款,共计人民币陆仟元整(小写:¥6000元); 2.没收猎捕野生动物。 | 0.6 | 44694 | 44694 | 45059 | 东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11370500MB28597753 | 东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河口分局 | 11370500004509226D | 正常 | 东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河口分局 | ||||||||||||||||
季小星 | 身份证 | 东自然资规罚决字【2022】013 |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 经查,季小星在没有依法办理林地使用权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于2020年开始擅自占用河口区义和镇颐丰新村(宝三二村)王庆怀房屋以北、季文泉房屋以东的1.04亩(690.3平方米)林地建设硬化地面,当年建设完毕并投入使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11修订)第四十三条“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平方米10元至30元的罚款”的规定。 | 罚款;其他 | 1、责令季小星15日内恢复1.04亩(690.3平方米)林业生产条件、恢复植被; 2、按10元/平方米处以罚款,共计6903元。 | 0.6903 | 44694 | 44694 | 45059 | 东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11370500MB28597753 | 东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河口分局 | 11370500004509226D | 正常 | 东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河口分局 | ||||||||||||||||
李宗勤 | 身份证 | 东自然资规罚决字【2022】014 | 违法占地 | 经查,李宗勤在没有依法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于2021年1月份开始擅自占用河口区辛河路以西、河王渠以南的1.72亩(1149.0平方米)土地建设房屋及硬化地面,2021年5月已建设完工并投入使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第七十七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可以并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修订)第四十二条:“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30元以下” | 罚款;其他 | 1、责令李宗勤15日内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1.72亩(1149.0平方米); 2、按20元/平方米处以罚款,计贰万贰仟玖佰捌拾元(小写:¥22980元)。 | 2.298 | 44694 | 44694 | 45059 | 东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11370500MB28597753 | 东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河口分局 | 11370500004509226D | 正常 | 东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河口分局 | ||||||||||||||||
东营顺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91370503679217002R | 陈言功 | 东自然资规罚决字【2022】015 | 违法占地 | 经查,东营顺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在没有依法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于2013年擅自占用河口区河三路以东、渤三路以北的1.72亩(1148.2平方米)土地建设进厂路及地面硬化项目;目前,该项目已建设完工并投入使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修正)第七十六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可以并处罚款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1年修订)第四十二条:“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30元以下” | 罚款;其他 | 1、责令东营顺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5日内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1.72亩(1148.2平方米; 2、限期15日内拆除在非法占用的1.64亩(1094.3平方米)沟渠、农村道路上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3、沟渠、农村道路按25元/平方米处以罚款,计贰万柒仟叁佰伍拾柒元伍角(小写:¥27357.5元);盐碱地按20元/平方米处以罚款,计贰仟壹佰陆拾陆元(小写:¥1078元);共计贰万捌仟肆佰叁拾伍元伍角(小写:¥28435.5元)。 | 2.84355 | 44694 | 44694 | 45059 | 东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11370500MB28597753 | 东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河口分局 | 11370500004509226D | 正常 | 东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河口分局 | |||||||||||||||
刘杰荣 | 身份证 | 东自然资规罚决字【2022】016 | 违法占地 | 经查,刘杰荣在没有依法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于2020年7月份擅自占用河口区辛河路以西、六合街道办事处上小街村村东的0.62亩(411.6平方米)土地建设机房及饲料存储大棚项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第七十七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可以并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修订)第四十二条:“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30元以下” | 罚款;其他 | 1、责令刘杰荣15日内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0.17亩(112.3平方米); 2、限期15日内拆除在非法占用的0.17亩(112.3平方米)水浇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3、按30元/平方米处以罚款,计叁仟叁佰陆拾玖元(小写:¥3369元)。 | 0.3369 | 44694 | 44694 | 45059 | 东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11370500MB28597753 | 东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河口分局 | 11370500004509226D | 正常 | 东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河口分局 | ||||||||||||||||
王俊朋 | 身份证 | 东自然资规罚决字【2022】017 | 违法占地 | 经查,王俊朋在没有依法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于2021年8月份开始擅自占用河口区八东路以南,沾化啤酒厂以东的1.66亩(1109.9平方米)土地建设房屋及地面硬化项目,月底主体以建设完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第七十七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可以并处罚款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修订)第四十二条:“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30元以下” | 罚款;其他 | 1、责令王俊朋15日内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1.66亩(1109.9平方米); 2、限期15日内拆除在非法占用的1.66亩(1109.9平方米)农村道路、沟渠上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3、按25元/平方米处以罚款,计贰万柒仟柒佰肆拾柒元伍角(小写:¥27747.5元)。 | 2.77475 | 44694 | 44694 | 45059 | 东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11370500MB28597753 | 东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河口分局 | 11370500004509226D | 正常 | 东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河口分局 | ||||||||||||||||
季小星 | 身份证 | 东自然资规罚决字【2022】018 | 违法占地 | 经查,季小星在没有依法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于2018年擅自占用河口区义和镇宝三二村王怀庆房屋以北,季文泉房屋以东1.02亩(680.8平方米)土地硬化地面;目前,该项目已建设完工并投入使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修正)第七十六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可以并处罚款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修订)第四十二条:“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30元以下” | 罚款;其他 | 1、责令季小星15日内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1.02亩(680.8平方米); 2、按20元/平方米处以罚款,计壹万叁仟陆佰壹拾陆元(小写:¥13616元)。 | 1.3616 | 44694 | 44694 | 45059 | 东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11370500MB28597753 | 东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河口分局 | 11370500004509226D | 正常 | 东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河口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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