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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陕西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1年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验收工作的通知》(陕节水函(2021) 77号)要求,省水利厅组织开展了2021年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验收工作。经各县(区)级人民政府对照《节水型社会评价赋分表》自评,所在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推荐,省水利厅组织有关单位和相关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技术评估和现场验收,拟命名西安市灞桥区等13个县(区)为2021年度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县(区)(具体名单见附件),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12月16日-12月22日。如有异议,请向全省节约用水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29-61835282 >029-61835282
邮 箱:sxsjyysbgs@126.com
陕西省水利厅
2020年12月16日
附件:
2020年度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县(区)公示名单(13个)
灞桥区
扶风县
千阳县
武功县
印台区
华州区
黄龙县
富县
米脂县
勉县
平利县
商州区
镇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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