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详情
| 政策名称 | 增强外包服务能力-2021年成都市生物医药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和医疗美容补助资金项目 |
| 核心内容 | 一、支持产业应用基础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对建设医药合同研发机构(CRO)、医药合同外包生产机构(CMO)、医药合同定制研发生产机构(CDMO)等产业应用基础平台,以及实验动物服务平台、检验检测平台、转化医学中心等产业公共服务平台,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的10%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 二、支持获得GLP和GCP资质 对首次获得国际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资质的企业(机构)给予200万元奖励,对首次获得国家GLP、GCP资质的给予100万元奖励,之后每新增1个国家GCP专业学科资质的给予50万元奖励,单个企业(机构)每年最高奖励1000万元。 三、支持公共服务平台提升服务水平 对已建成运营的产业公共服务平台,按照其每年为非关联生物医药企业(机构)服务金额的10%给予最高200万元资助 |
| 扶持条件 | 一、基本申报条件 (一)本期资金项目申报主体为在2020年度内达到申报条件,且工商注册地址在我市辖区内的生物医药产业相关企业、机构和行业协会(优先支持产业功能区内的项目)。 (二)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以及环境污染事故。 (三)同一项目已获得过国家、省和市级部门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本专项资金。 二、申报条件 (一)支持产业应用基础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项目申报期内建成投运的CRO、CMO、CDMO等产业应用基础平台和实验动物服务平台、检验检测平台、转化医学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的企业(机构)。 (二)支持获得GLP和GCP资质 项目申报期内首次获得GLP、GCP资质或新增国家GCP专业学科资质的企业(机构)。 (三)支持公共服务平台提升服务水平 项目申报期内产业公共服务平台为非关联生物医药企业(机构)提供服务。 |
| 申报材料 | 一、支持产业应用基础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一)《2021年成都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见附件2); (二)《2021年成都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 (三)企业(机构)及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四)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实行多证合一的,提供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提交复印件,验原件); (五)应用基础平台或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建设方案(应包括建设目标、建设内容、进度安排、经费预算等); (六)项目竣工报告; (七)《固定资产投资发票明细汇总表》 (含全部土地、 设备购置及厂房建设等); (八)购置土地、设备及厂房建设等的发票及银行付款凭证(提交复印件,验原件,如发票较多,可提供部分发票复印件); 上述材料须合法真实有效,复印件均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二、支持获得GLP和GCP资质 (一)《2021年成都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见附件2); (二)《2021年成都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 (三)企业(机构)及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四)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实行多证合一的,提供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提交复印件,验原件); (五)首次获得GLP、GCP认证证书或新增国家GCP专业学科资质证书(复印件); 上述材料须合法真实有效,复印件均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三、支持公共服务平台提升服务水平 (一)《2021年成都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见附件2); (二)《2021年成都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 (三)企业(机构)及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四)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实行多证合一的,提供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提交复印件,验原件); (五)提供服务情况统计表(按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合同金额、2020年实现服务金额、合同签订时间统计); (六)服务合同、发票、银行付款单据等(提交复印件,验原件,如发票较多,可提供部分发票复印件); (七)服务发票清单(按2020年内开票时间顺序统计发票名称、开票单位、发票内容、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发票金额、开票时间等); 上述材料须合法真实有效,复印件均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原件供审计时使用。 |
| 申报流程 | 请四川天府新区发经局、成都东部新区战略研究局、成都高新区生物局和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企业(机构)申报,切实履行项目实施的属地监管责任,认真开展项目申报资料审核和现场核查,负责对项目及其申报资料真实性进行实质性审查并在上报文件中进行承诺,推荐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联合同级财政部门行文上报市经信局[附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就拟推荐企业(机构)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以及环境污染事故向当地安全生产和环保部门统一征求意见结果情况]。请于2021年7月16日前将申报文件、辖区内申报项目汇总表(详见申报指南附件3)、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含电子文档)报送市经信局医药健康产业处。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赖羽寒,电话:61883978,邮箱:cdjxwyyc@126.com |
| 政策文件 | 增强外包服务能力-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成都市生物医药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和医疗美容补助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成经信财〔2021〕30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