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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详情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家庭农场持续健康发展,鼓励其建立健全生产记录和财务收支记录,提升标准化生产和经营管理水平,拟于近期评定一批市本级(县级)家庭农场示范场,作为优先推荐申报广安市级及以上级别示范场、优先纳入家庭农场项目支持范畴的重要依据。
请有欲申报的家庭农场于6月24日前将申报材料(1.申报表,详见附件;2.农场主身份证复印件;3.营业执照复印件;4.土地流转合同等。)报当地乡镇(街道)。
全市评定2021年家庭农场县级示范场不限数量,符合条件的农场都可以申报。我局将组织人员进行评定,并对评定结果进行公示。
联系人:张亚玲;联系电话:18982678212。
华蓥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