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相关企业:
为充分发挥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加快培育和发展我市住房租赁市场,根据《西安市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财政资金补助和奖励办法》(市建发〔2021〕13号,以下简称《办法》)、《西安市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奖补资金申请审核指引(试行)》(市建发〔2021〕55号,以下简称《指引》),拟于近期组织开展我市2020-2021年度第一批专项资金奖补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本批次申报时间为2021年8月4日至9月4日。
二、奖补项目申请渠道
申报企业应符合《办法》规定,根据《指引》要求准备相关材料,通过西安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zfwsbg.xa.gov.cn/housesrentweb.webapp/index.html,以下简称平台)按照平台要求完成线上申报,填报完成平台自动生成奖补申报表。
三、注意事项
(一)本次申报时间要求为2020年1月1日-2021年7月1日内新开工及在2020年前开工但在2020年1月1日后完成竣工验收的项目。
(二)企业申报项目需按要求先在平台进行项目入库,入库后通过企业项目库进行奖补申报。
(三)本批次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30天。受理期限截止前,租赁平台将持续向企业开放,逾期不予受理。
(四)各申报企业需提供独立专用银行账号,便于后期资金拨付与绩效考评。
(五)各申报企业按照《指引》要求准备相关材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交于区县、开发区住建管理部门。
(六)本次财政奖补资金经审核通过后,将于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http://zjj.xa.gov.cn/)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按相关程序及时拨付奖补资金。
(七)专项资金申报采取诚信承诺制,申报企业及其工作人员须据实诚信申报。单位和个人如违反有关规定,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区县、开发区联系方式
区县 | 咨询电话 |
办公地址 |
碑林 |
89625347 |
南院门27号3号楼312室 |
莲湖 |
87380221 87218500 |
红埠街59号 |
雁塔 |
85200238 |
翠华南路146号局门外北侧第二间办公室 |
未央 |
86356559 |
未央区永祥路9号 |
高新 |
81150181 88333707 |
高新区锦业路都市之门B座1001室 |
曲江 |
81201580 |
曲江政务中心雁翔路3399号B821 |
新城 |
87419638 |
尚德路115号新城区政府460室 |
经开 |
86108391 |
凤城十二路凯瑞F座1604 |
长安 |
89255079 |
西长安街145号房改小区办公楼301室 |
浐灞 |
83509390 |
浐灞商务中心一期2C12 |
灞桥 |
83521359 |
纺织城鹿塬街北段27号 |
航天 |
85839513 |
长安区航天中路369号航天基地管委会 |
港务 |
83332180 |
港务区港务大道物联网应用产业园一层115室 |
阎良 |
86876012 |
前进西路103号阎良区住建局 |
临潼 |
83812039-8006 |
临潼区健康北路房管所2楼 |
航空 |
86856878 |
航空基地蓝天路7号航空科技大厦D12室 |
高陵 |
86919071-8018 |
高陵区鹿祥路房管所 |
大明宫 |
86708139 |
未央区玄武路78号大明宫保护 办东区2楼 |
鄠邑 |
84821300 |
鄠邑区南大街66号房管所交易科 |
五、奖补申请配套政策文件
《西安市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财政资金补助和奖励办法》、《西安市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奖补资金申请审核指引(试行)》,各申报主体可登录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http://zjj.xa.gov.cn/)或“西安住建”微信公众号查阅。
附件:《西安市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奖补资金申请审核指引(试行)》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3日
(联系人:任昱心 电话:87613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