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详情

为了推动我县家庭农场规范化运营,创建一批规模适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可学习、易推广、能复制的家庭农场发展模式,树立一批家庭农场发展样板。根据《咸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省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咸农计财〔2021〕4号)要求,现公开征集2021年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示范能力提升项目实施主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扶持内容及补助标准
重点支持符合补助条件的家庭农场开展农产品产地加工、农业设施建设、基础设施提升等。
项目实施主体按10万元给予补助
二、实施主体和数量
我县辖区内监测合格、管理规范、运行正常、示范带动能力强,纳入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管理系统的省级示范家庭农场。
确定1家实施主体。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资料。由申报单位组织编写项目申报书,完成相关附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申报清单及装订顺序如下:
1、项目申报文件;
2、项目实施方案;
3、家庭农场认定证书、省级示范家庭农场认定文件、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土地流转合同或动物防疫许可证复印件;
5、2020年完整家庭农场收支记录;
6、家庭农场管理制度;
7、其他证明资料(荣誉、商标注册证书、“双品一标”认证等)。
(二)申报时间:2021年10月8日-10月15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地点:长武县农业农村局三楼农村经营管理站。
联系人:尚强
电 话:13892991565
长武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