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咸工信发〔2021〕220号
各县市区工信局(中小企业局)、财政局,高新区经发局、财政局:现将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含县域高质量发展专项)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望严格按照通知精神和要求,认真组织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报时间及资料
1、设备类固定资产投资在1000万元(含)以上项目请于2021年12月15日前分别报市工信局和市财政局,上报资料一式7份(其中,市财政局2份);
2、设备类固定资产投资在50万元(含)至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请于2021年12月31日前分别报市工信局和财政局,上报资料一式2份(其中,市财政局1份)。
所有项目申报单位登陆“陕西财政云项目库外网进行线上申报”(网址:http://czyxmk.sf.gov.cn,进入2022财年登录后选择“21760101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填报,项目名称为:中小企业技术改造—“申报项目名称”,上报地区必须选择区县级。线上填报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8日),县区主管部门(中小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线上审查通过后,市级两部门审核上报省级两部门,线上未进行申报提交的一律不予受理。同时,纸质申报材料要与申报系统申报材料一致。
二、几点要求
1、各县市区工信局(中小企业局)、财政局要严格按照项目申报要求,公开、公平、公正地组织好项目的申报、审核和上报工作。要对申报项目进行实地核查,对项目真实性负责。对以虚假、伪造以及关联交易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行为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各县市区工信局(中小企业局)、财政局要对审核上报的项目进行分类上报,即:设备类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含)以上项目为一类,设备类固定资产投资在50万元(含)至1000万元以下项目为一类。
3、每个法人单位只能申报一个项目,2022年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中央或省级财政支持的项目单位,不再重复支持,杜绝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多次申报或拆分申报。
咨询联系方式:
市工信局 电话:32086681
市财政局 电话:33213059
省财政云技术支持:电话:68936999
附: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含县域高质量发展专项)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请在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下载)。
咸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咸阳市财政局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