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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延安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含县域高质量发展专项)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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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结束
发文单位:延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地区:陕西省/延安市 发布日期:2021-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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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经济发展局(安塞区工信局)、财政局,高新区管委会、新区管委会、南泥湾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含县域高质量发展专项)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工信发〔2021〕370号)要求,现就我市做好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项目申报、推荐和审核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规范开展项目审核及推荐工作,要加强政策宣传与解读,指定专人负责,公开公正的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二、严把申报关各县(巿、区)、管委会按照此次项目的支持范围和方向筛选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对照申报条件、申报要求逐项把关,对所推荐的项目进行实地核查,对项目真实性和推荐上报内容负责。重点是设备购置发票要由税务部门进行核对并出具相关证明(装订在附件2更新设备(项目)已投入资金凭证汇总表后面);基础资料中信用报告到“信用中国(陕西)”网站查询并打印装订(网址:http://credit.shaanxi.gov.cn/)。各县(市、区)、管委会要做好再次查询核实,设备合同相关资料装订时,按单个设备合同、发票、转账凭证等顺序装订;各类表格要填写完整,申请表中企业所属行业务必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准确填写。纸质资料封面格式统一参照附件1,按照申报资料顺序编制目录和页码,项目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放在申报资料最后一页,胶印简装,书脊处标明“XX市-XX企业-XX类项目”;申报单位所提供纸质资料要清晰可验,若提供资料不能辨识,造成相应后果由申报单位负责。

三、按时限完成申报。各县(市、区)、管委会工信部门和财政部门于12月15日前指导项目申报单位通过登录陕西财政云项目库外网进行线上申报管理系统上报项目电子文档资料(1000万元以上及以下项目)并完成网上审核工作。于12月13日前完成1000万元以上及以下项目推荐报告及相关资料(省厅文件要求)的报送,1000万元(含)以上项目资料一式7份(市财政局1份、市工信局6份)、50万元(含)至1000万元项目一式2份(市工信局和市财政局各1份),逾期不予受理。各县区项目推荐文件中要体现“所推荐项目均经过实地核查和认真审核,对项目及申报资料真实性负责”内容。纸质资料要指派工信部门工作人员将项目资料分别报市工信局和市财政局,不得派企业人员直接报送项目,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市工信局非公经济发展科    刘  洋   0911-7092607

市财政局资产与资本管理科  王开雄   0911-7091020

附件: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含县域高质量发展专项)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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