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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西安市临潼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征集2021年玉米增密度和夏玉米扩种行动项目实施主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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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结束
发文单位:西安市临潼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地区:陕西省/西安市 发布日期:202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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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各经营主体(含村集体经济组织、涉农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局属各有关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 的通知》(市农发〔2021〕106号)精神,圆满完成全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按照《西安市临潼区夏玉米增密度和夏玉米扩种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现在全区范围内征集2021年夏玉米增密度和夏玉米扩种行动项目实施主体。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西安市夏玉米增密度和扩种行动实施方案>

一、申报的基本条件

申报临潼区玉米增密度和夏玉米扩种行动实施主体为:各街道办事处、村级集体经济合作组织、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该主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承担项目所必要的生产设施和设备;

4、具有多年从事粮食生产经验,有不少于3名的技术过硬、责任心强、勇于担当、值得农民信赖的职业农民或农艺师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力量队伍;

5、有面积不少于150亩的的百亩示范园,能开展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1000亩以上的核心示范区,百亩示范园和核心示范区要求土地平整、集中连片、交通便利、设施齐全、灌溉条件优越,能带动提升周边粮食生产的辐射带动区面积比率1:4以上。

6、实施主体带动能力强,有能力举办观摩、展示、农民培训活动;

7、能积极配合区农业农村部门的工作,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相关实施要求开展工作,有能力完成区农技中心安排的粮食生产试验、示范工作。具有开展社会化服务经验且社会评价优秀的主体将优先考虑。

二、选取程序

符合条件的实施主体向所在辖区街办提出申请,由街办初审后报临潼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农村局项目领导小组组织评审专家组评审,符合条件的经项目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认定、公示后,确定为2021年夏玉米增密度和夏玉米扩种行动项目实施主体。

三、申报需提供的材料

1、申请书一份;

2、实施主体基本情况介绍(成立时间、人员组成、设备情况等);

3、核心示范园的基本情况(位置、面积);

4、示范区和辐射区的基本情况(位置、面积、涉及村、组);

5、近年来,本机构开展的粮食生产的情况、成效。

四、申报时间

2021年6月7日-2021年6月11日,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孟国栋

联系电话:029-83886540 13991210095

联系地址:临潼区农技推广服务中心(紫霞小区院内)

西安市临潼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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