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企业:
为推动陕西省中小企业上云上平台,引导企业运用工业互联网提升制造能力和管理水平,增强数字化升级意识,依据《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陕财办资〔2020〕241号)、《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西安市财政局关于组织2022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上云上平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市工信发〔2022〕53号),现就做好2022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上云上平台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支持中小企业通过使用公有云平台实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
二、支持方式
我省工业类中小企业向《陕西省2022年中小企业“上云”服务平台目录》(陕工信发〔2022〕25号征集)中的公有云平台购买产品或服务后,按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金额以中小企业与平台服务提供商所签订书面合同金额为准。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须在陕西省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照章依法纳税的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http://gxt.shaanxi.gov.cn/fgjjgzdt/48504.jhtml)执行。
(二)近三年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三)向《陕西省2022年中小企业“上云”服务平台目录》内的平台购买产品或服务。
(四)与公有云平台所签合同和付款凭证在2021年1月1日之后的项目。
四、申报资料
(一)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封面)。
(二)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目录。
(三)申报单位“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四)申报单位申请报告。
(五)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六)项目绩效目标表。
(七)申报企业单位2021年度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
(八)企业与公有云平台服务商签订的书面合同。
(九)项目单位支付给公有云平台服务商的付款凭证复印件。
(十)项目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五、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每个法人单位只能申报一次,请于2022年4月15日12:00前向高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上报项目纸质资料(胶装成册,一式6份),逾期不予接收。
提醒:整套资料的盖章扫描版电子资料及附件五的Word版请发至指定邮箱。
(二)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申报方式,项目纸质资料与电子文档资料同时上报。项目单位登陆“陕西财政云项目库管理系统”(http://czyxmk.sf.gov.cn/)在线填报相关信息。
六、联系方式
高新区工信局:(029)81132265、88333711
高新区财政局:(029)81887203
地址:都市之门A座1702室
邮箱:lizm@xdz.gov.cn
附件:
1.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封面
2.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3.项目绩效目标表
4.项目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提纲
5.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
6.陕西省2022年中小企业“上云”服务平台目录
高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高新区金融财政局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