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科学技术局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区级科技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有效激发我区科技创新活力,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根据《重庆市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渝科局发〔2019〕11号)和《铜梁区科研项目管理办法》(铜科局〔2021〕13号)等有关规定,拟开展2021年度区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项目牵头单位须是铜梁区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的法人组织(技术预见与制度创新专项除外),项目参与单位可以是区内外的法人组织或机构。牵头单位属于企业的,原则上应在“重庆市科技型企业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入库注册。所有项目申报需签订科研诚信承诺书。
2.申报项目应在铜梁区内实施或示范应用,符合国家、市、区产业发展政策,能促进本区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
3.项目负责人申请项目和主持在研项目不超过1项,项目参与人参与申请项目和在研项目不超过2项,无逾期6个月未结题的区级科技项目,没有因不良诚信记录涉及的限制申报条件。
4.基础研究与前沿探索项目负责人需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技术预见与制度创新专项负责人具有本科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支持重点
此次申报的科技计划项目分为基础研究与前沿探索项目、技术预见与制度创新项目、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项目三个类别。
(一)基础研究与前沿探索项目
支持方向:主要面向科技前沿,聚焦铜梁区现代农业、医疗卫生、基础教育、食品安全、网络安全、生态环境、电子信息、先进制造与工程、能源开发利用等领域基础前沿关键问题和优势学科发展方向,支持科研人员开展创新性研究与应用研究,着力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突破,为建设科创新城提供源头支持。
支持对象: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院、新型研发机构、科技型企业等。
成果形式:主要成果为论文、专利、软件著作权等。
实施周期及资助强度:原则上实施周期不超过2年,资助强度2万元/项,拟资助项目不超过15项,其中博士“直通车”专项不超过5项。博士“直通车”专项是指在区内学校、医院、科研机构、区内登记注册企业等单位工作并在铜购买社保的博士(须取得博士学位)进行申报,博士“直通车”专项不纳入区级科技计划项目限项管理范围。
(二)技术预见与制度创新项目
支持方向:聚焦铜梁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重点支持交通提速、产业提质、城市提升、乡村建设“四大行动”问题研究,加快建设先进制造、创新生态、城乡融合、营商环境“四个示范区”的问题研究,推进我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大问题研究,我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创新中具有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问题研究。
支持对象:决策应用部门,新型智库、专业研究机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不是决策应用单位的,原则上须与决策应用部门联合申报。
成果形式:主要论文、研究报告和决策咨询报告等。
实施周期及资助强度:原则上实施周期不超过1年,资助强度2万元/项,拟资助项目不超过5项。
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项目
1.重点项目
支持方向:围绕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大健康、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交通建设、节能环保等领域,聚焦产业集群关键领域核心技术瓶颈问题和重大社会公益需求,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强化技术集成和规模化应用,突出新技术、新工艺(方法)、新产品在行业产业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
支持对象:产业类仅支持科技型企业牵头申报,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配套。节能环保支持科技型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牵头申报,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
成果形式:主要成果应为具体的新产品、新技术等,考核指标必须有成果应用指标且具体明确。
实施周期及资助强度:原则上实施周期不超过2年,资助强度20万元/项,拟资助项目不超过5项。
2.面上项目
支持方向:主要面向新兴工业、现代农业(种植、养殖)、现代医疗等发展需求和社会公益需求开展技术研发与应用,新兴工业重点支持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大健康,现代农业重点支持作物种质资源挖掘与评价、主要农作物新品种引进与示范、丘陵山地高效栽培技术研发与应用、智慧农业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作为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研发与应用、科技专家大院建设等,现代医疗重点支持临床诊疗、公共卫生、大健康技术及产品研发与应用等。
支持对象:科技型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院、新型研发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牵头的现代农业项目必须有合作企业。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铜梁区高企培育库企业新产品研发。
成果形式:主要成果应为具体的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等,考核指标必须有成果应用指标且具体明确。
实施周期及资助强度:原则上实施周期不超过1年,资助强度5万元/项,拟资助项目不超过60项,其中现代农业及社会事业领域不超过20项。
3.联合资助项目
支持方向:鼓励支持相关单位和个人开展工业、农业、医疗等领域的发展需求和社会公益需求开展技术研发与应用。
支持对象:科技型企业、辖区学校、科研院所、医院、新型研发机构。
成果形式:主要成果应为具体的新品种、新技、新产品术和研究报告等。
实施周期及资助强度:原则上实施周期不超过1年,资助强度0万元/项,拟资助项目数量超过100项。
三、相关要求
1.资金拨付方式。项目通过评审立项后拨付资助资金的50%,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后拨付剩余部分。
2.形式审查。区科技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不进入项目管理流程、不予补报。
3.申报时限。各申报单位于10月15日前将科研诚信承诺书和项目申报书纸质件一式三份及电子档交区科技局,农业和社会事业领域交科技局702办公室,工业、建筑业、服务业等领域交401办公室。
4.项目申报联系人及电话:
工业、建筑业、服务业等领域:彭朝进,45672394;农业和社会事业领域:罗永超,45673122。
附件:1.科研诚信承诺书
2.铜梁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3.《铜梁区科研项目管理办法》(铜科局〔2021〕13号)
重庆市铜梁区科学技术局
2021年9月14日
附件1
科研诚信承诺书
1.在项目申报过程中如实填写申报书内容。
2.所提供申报资料真实有效,不存在重复申报、编报虚假概算、篡改单位财务数据、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行为。
3.项目考核指标量化,可考核。如项目获批立项,在签订任务书时,不降低技术、经济指标。
4.按项目申报书履行自筹资金到位。
5.不进行任何干扰评审或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活动。
6.在项目组织实施的各个环节,严格遵守铜梁区科研项目及财政科研经费相关管理规定,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的基本科研保障。
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科研诚信管理的相应责任。
项目负责人(签字):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单位法人签章):
(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2
重庆市铜梁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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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专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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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单位 (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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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法人代表 (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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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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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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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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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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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铜梁区科学技术局
二〇二一年
填报说明
一、填写说明
1、申报书的内容将作为项目评审的重要依据,申报书的各项填报内容请实事求是、准确完整、层次清晰。
2、申报单位可根据申请指南、申报项目的研究内容自行确定所申报项目的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应清晰、准确反映研究内容,项目名称不宜宽泛。
3、外来语要同时用原文和中文表达,第一次出现的缩略词,须注明全称。
4、申报书中的单位名称,请填写全称,并与单位公章一致。申报书需要项目负责人签字,日期如实填写。
二、申报说明
1.申报单位将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鼓励产学研单位联合申报,相关单位签订项目“产学研合作协议”,并签章后作为附件。
3.申报书由项目主承担单位填写,并经镇街或行业主管部门(管委会)审查同意后,将纸质档一式三份(附电子档)报送铜梁区科学技术局。
4.项目申报书一律要求A4纸张,统一采用双面打印。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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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领域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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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起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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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请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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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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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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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法人及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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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 请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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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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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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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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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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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万元) |
项目总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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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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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研发团队
姓名 |
专业 |
工作单位 |
职称 |
项目分工 |
每年工作 时间(月) |
签 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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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主要研究目标、考核指标及验收依据
编号 |
主要研究目标 |
考核指标 |
验收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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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主要研究目标(1个主要研究目标可对应多个考核指标),分类明确考核指标 |
对应考核指标,逐一明确验收时提供的第三方证明材料 |
四、国内外研究现状趋势及技术需求分析
(一)项目生成依据(简要阐述该项目对应落实的社会公益性政策)
(二)技术需求分析(结合重庆实际,分析技术应用的主要领域或市场规模及行业需求、预期效益)
(三)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介绍并比较国内外相关技术,介绍该领域技术发展趋势、重要态势及本市本单位的比较优势)
五、主要研究内容
(一)研究开发内容(阐述技术路径、具体研究内容与应用方案;或技术集成思路与推广应用方案)
(二)创新点
六、现有工作基础
简要阐述研发平台、人才团队情况,以及相关技术和工作基础。
七、参与单位任务分解(无合作单位可不填)
八、进度安排
年度 |
研究计划 |
达到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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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经费概算(单位:万元)
经费来源概算 |
经费支出概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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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
概算数 |
序号 |
科目 |
概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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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申请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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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接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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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单位自筹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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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设备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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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有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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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材料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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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风险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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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测试化验加工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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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金融机构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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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燃料动力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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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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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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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差旅、会议、国际合作与交流费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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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劳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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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专家咨询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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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其他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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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间接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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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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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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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专项中重点项目,工业领域配套资金不低于200万,其他领域不低于50万;面上项目,工业领域配套资金不低于100万,其他领域不低于10万。
2.产学研合作项目,高等学校与科研院所所分配经费原则上不少于该财政资金资助经费的40%。
十、项目合作单位
单位名称及盖章 |
单位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任务分工 |
经费分配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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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审查、审批意见
项目承担单位承诺及审查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
镇街或行业主管部门(管委会)审查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
区科技局审批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