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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现代青年农场主创业孵化基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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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结束
发文单位:重庆市忠农业农村委 发布地区:重庆市 发布日期:2021-07-15
项目详情
申报详情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根据重庆市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现代青年农场主创业孵化基地遴选工作的函》(渝农广函[2021]5号)的要求,现将做好2021年忠县现代青年农场主创业孵化基地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及时广泛宣传、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和项目实施单位自愿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据相关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自愿申报,加强对项目申报单位方案编制的指导并形成项目实施方案。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对上报实施方案严格审核把关(重点审核项目业主产业条件、项目实施可行性、项目运行保障条件等内容),对上报方案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主要建设内容相同的同一项目不能重复享受财政补助资金(不含贴息),也不得多头、重复申报。

二、实施方案编制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单位实施方案编制指导,不得代编代报。实施方案的内容应包括实施地点、建设内容、投资概算、财政资金支持环节、组织实施和保障措施等内容。实施主体享受财政资金补助的建设内容、建设期限、资金投入概算及来源情况、财政资金补助项目任务量、补助环节、补助标准和补助金额必须明确并细化量化,具体建设内容要有建设规范标准要求。

三、项目评审

按照《忠县财政涉农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忠财农〔201818号)文件精神,县农业农村委按规定组织人员对申报的项目资料进行评审

四、项目公示

申报项目经过评审、集中审定后,对确定的拟支持项目在忠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材料报送

(一)装订要求。项目实施方案实行简单装订,要求规范有序,不得胶印。

(二)报送方式。项目申报由项目建设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以正式公文的方式进行申报。申报项目的实施方案(包括各项目应具备的佐证材料等)电子档、纸质件报送县农业农村委(详见申报指南)。

(三)报送时间。202172118:00前向县农业农村委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申报,逾期视为无效申报,不予受理。

六、其他要求

(一)项目实施方案由项目申报主体自行编制,不得代编代报,项目申报主体对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二)项目申报主体要按照规定的项目实施方案格式编报实施方案,不得随意删改、增减项目实施方案格式内容。

(三)严禁同一项目多头申报,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项目申报资格。

(四)项目实施方案封面右上角行(产)业分类,请按种植业、水产业、畜牧业等分类填列。

附件:忠县2021年度现代青年农场主创业孵化基地申报指南

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715

附件  忠县2021年度现代青年农场主创业孵化基申报指南

一、目标任务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参与、统筹规划、业主自愿创业主导和专家指导相结合的原则,采取资金支持和专家辅导配套到位,点对点培育一家、点带面带活一批的滚动孵化机制,开展现代青年农场主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工作,2021年,在全县开展1个现代青年农场主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创业孵化基地(自身发展)不低于20%,示范带动不低于80%,就业满意度达到85%

二、申报对象

重点扶持现代青年农场主产业优势明显、功能完善、具有一定示范带动作用的创业孵化基地。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是进入全市现代青年农场主培训计划,经培训合格持证的青年农场主。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实行独立会计核算。

(三)应有承接培育、实施孵化的机构(或岗位);具备相关设施资源,能为孵化对象提供技术支持、创业培训、创业实训、经营管理指导、政策指引、信息咨询和后续跟踪指导等专业化服务及相应后勤保障服务。

(四)提供有关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市级及以上名牌农产品证书或著名商标等证书,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等。

(五)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确定为创业孵化基地:

1有违法行为和不良诚信行为的;

2不接受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管理服务的;

3不按要求参加培训学习的。

4示范带动作用不强,经济效益不明显的。

四、申报数量及补助标准

(一)申报数量1个。备注:已确定为现代青年农场主创业孵化基地的业主不得重复申报。

(二)补助标准15万元个。

(三)自筹资金:申报项目实施主体为农业企业的,自筹资金应不低于申报财政补助金额;申报项目实施主体为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的,自筹资金应不低于申报财政补助金额的50%

五、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的方向及额度

(一)经认定的基地增强自身建设和提升孵化能力。主要用于开展农产品市场营销、推介产品、培育品牌、建设营销网络,制订和实施生产标准与技术规程、引进与推广良种良法等。

(二)具体承担创业孵化方面的开支。主要用于建设购置实训孵化设施设备及维护维修、教材教具采购租赁、专家咨询课时补贴、孵化学员交通食宿、接待考察学习、组织培训交流、进行经营指导等。市级补助资金用于专家咨询课时补贴、孵化学员交通食宿、接待考察学习、组织培训交流、进行经营指导等不得超过补助资金的5%

(三)其他孵化、培育相关支出。如基地牌制作、现场观摩培训等。

六、申报相关要求

(一)书面申报材料

1青年农场主创业孵化基地申报表。

2. 重庆市青年农场主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计划(任务)书。

3.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注册商标证书。

4. 有关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等证书。

5. 获奖证书。

6青年农场主培训证书。

7. 土地租用面积和租金情况核实表

8. 财务报表,银行开户证明

9. 种养植基地全景图片,办公场所内外部全景图片

10征信证明

11公示证明

以上申报材料一式份。

(二)电子档:申报书电子档发邮箱。

(三)申报截止时间202172118:00时止,逾期视为无效申报,不予受理。

(四)联系人:忠县农业农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彭小强;联系电话:54230431;手机:13896294162;邮箱:610723551@qq.com

附表1 现代青年农场主创业孵化基地

申报法人


法人代表


培训合格证号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

编号


组织机构代码编号


税务登记

证书编号


农产品安全管理

联系人


身份证号

相关资质


联系电话


孵化事务

联系人


身份证号相关资质


联系电话


主要办公地址


邮编


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概况

(可附页)

法人代表:

申报联系人:联系电话:

镇(街)

意见

(盖章)

区县农业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备注


附表2

行(产)业分类:___________

2021年度忠县现代

青年农场主创业孵化基地建设任务书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项目主管部门: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填制日期:

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一、法人现状

(一)从事产业(服务)、土地水面山林客房车辆设备等生产经营资源

(二)生产经营概貌及财务收支、资产状况

(三)培育孵化现有条件及比较优势

(四)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二、自身建设计划(内容及目标)

(一)法人自身建设方向、目标

(二)为增强孵化能力的自身建设方向、目标

三、培育孵化计划(内容及目标)

(一)接纳培育孵化一批的方向、目标

(二)辐射带动激活一片的方向、目标

四、投入计划及其他保障

(一)总投资及补助资金初步安排

(二)承接培育、承办孵化的部门、人员安排(见表1

(三)引智借脑、依托专家辅导的初步考虑

五、其他

附表3 项目主要人员与任务分工

姓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项目任务分工

备注
































































附表4 2021年现代青年农场主创业孵化基地资料评审表

项目名称:                                  评审时间:         年  月  日

评审类别

评审内容

评审标准

评审分值

评审得分

备注

业务评审

现有条件

符合项目申报的前置条件。

2



项目建设地交通便利,区位良好,项目产业具有一定的规模、生产经营良好。

5



业务目标

能实现方案预期目标(根据项目方案目标的可实现情况计分)。

10



项目示范带动作用突出。

15



建设内容

建设内容符合申报指南要求,有明确、具体的建设地点、规模、内容和财政资金使用环节、标准,具有科学性、逻辑性、合理性、定量性。

25



申报资料

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规范,格式正确,内容完整,佐证材料真实、齐全。

6



财务评审

财政支持环节

1、有明确的支持环节

4



2、确定的环节符合财政资金管理要求。

5



3、有明确的补助(补贴)标准

3



4、补助(补贴)标准确定合理

10



资金筹措

1、项目建设资金测算合理。 

10



2、资金来源有保障

5



正面清单

1. 带动4户以上贫困户增收的,加4分,缺一户减1分。

2. 在田园综合体内,加3分。




负面清单

1、有违法行为和不良诚信行为的;

2、不接受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管理服务的;

3、不按要求参加培训学习的。

4、示范带动作用不强,经济效益不明显的。

一票否决



合计100




评委签名:

附表5 项目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

意  见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市级复核评审意见

评审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备  注



忠农发〔2021〕211号关于开展2021年现代青年农场主创业孵化基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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