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转发《关于开展2022年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街,荣昌高新区管委会,有关企业:
现将《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渝经信中小〔2022〕4号)转发给你们,请加强宣传,组织相关企业及时申报,于2022年3月11日18:00前将申报资料PDF格式扫描件和装订成册的纸质件(一式两份)报送到区经济信息委406室。
联系人:陈阳婧;联系电话:61471507;邮箱:rcjxwyxk@163.com
附件:关于开展2022年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渝经信中小〔2022〕4号)
重庆市荣昌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2年2月17日
附件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2年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申报工作的通知
渝经信中小〔2022〕4号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引导我市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现将2022年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纳入重庆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的企业。重点支持主导产品符合《工业“四基”发展目录》、制造强国战略重点产业、战略新兴产业及我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支柱产业等领域。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2019年12月31日及以前,在重庆市辖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2%及以上,近两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平均增长率达到5%及以上,上年度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0%。
3.企业申报至审核期间未列入信用中国(重庆)失信“黑名单”。
(二)专项条件。(至少满足一项及以上)
1.专业化。企业专注核心业务,具有较高专业化生产和协作配套能力,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60%及以上。
2.精细化。企业实施科学的精益化管理,积极推进两化融合、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如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等)或产品生产执行国际、国家、行业标准。
3.特色化。企业利用特色资源,弘扬传统技艺和地域文化,采用独特工艺、技术、配方或原料,研制生产具有地方或企业特色的产品,取得相关特色称号。
4.创新型。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业态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开发新产品,形成新的竞争优势。有效期内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软件著作权等自主知识产权1项及以上,或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1件及以上。
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根据基本条件、专项条件择优评定。其中,建立市级以上研发机构及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绿色工厂,市级以上行政部门认定的科技型、创新型企业,参加“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近三年有技改项目,近两年获得市级及以上科技奖励等作为加分项。
三、申报时间及方式
(一)申报时间。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1日18:00。
(二)申报方式。符合条件的企业登录申报平台(http://zxzj.cqsme.cn,技术支持电话:88710710转1)在线申报,并将申报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
(三)材料报送。申报企业2022年3月11日18:00前将申报资料PDF格式扫描件和装订成册的纸质件(一式两份)报送到区县(自治县)中小微企业主管部门。中小微企业主管部门于3月25日18:00前将企业申报材料PDF格式扫描件、装订成册的纸质件(一份)和区县真实性审查意见交到市经济信息委政务服务大厅。
四、其他事项
(一)“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将作为各项财政资金及惠企政策的重点支持对象,各区县要高度重视,加强政策宣传,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申报,加强辅导和真实性审核。
(二)各申报企业申报材料务必真实准确,对于虚假申报等行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等进行处理。
联系人:朱俊,联系电话:63895461。
附件:1.重庆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
2.推荐2022年重庆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汇总表
3.佐证材料(供参考)
4.重庆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评分规则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2年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重庆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
申报类型: □专 □精 □特 □新 (可多选)
单位名称(盖章) |
所在区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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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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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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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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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登记注册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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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名称 |
2位数代码及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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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细分领域 |
4位数代码及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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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导产品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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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企业规模 |
□中型 □小型 □微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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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 |
□国有 □民营 □合资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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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情况 £无上市计划 £有上市计划 £已上市 (股票代码: )
|
上市计划(如有,请填写) 1.上市进程:□ 未进行上市前股改 £ 已完成上市前股改 £ 已提交上市申请 2.拟上市地: £上交所 主 板 □上交所 科创板 £深交所 主 板 £深交所 创业板 □北交所 □新三板 |
||
是否在产业链关键领域实现“补短板”“填空白” |
□否 □是 如是,请填写 “补短板”的产品名称: 或填补国内(国际)空白的领域: 或替代进口的国外企业(或产品)名称: 说明(是否在细分领域实现关键技术首创等情况,3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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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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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指标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营业收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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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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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增长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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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指标 |
202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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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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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利润(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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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利润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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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总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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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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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总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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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总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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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总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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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数 |
|||
其中:研发人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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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投入费用(万元) |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
获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情况 |
□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或同级认证 □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其他 (请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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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生产执行标准 |
□国际标准 □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地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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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获得发达国家或地区权威机构认证情况(多选) |
UL□ CSA□ ETL□ GS□ 其他 □ (请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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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赋能 |
业务系统是否向云端迁移 |
□是 □否 |
|
是否拥有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试点示范项目 |
□是 □否 |
||
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情况(可多选) |
□研发设计CAX □生产制造CAM □经营管理ERP/OA □运维服务CRM □供应链管理SRM □其他 (请说明) |
||
获得相关部门认定的称号(有效期内) |
1.高新技术企业 □ 2.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级 □ 市级 □ ) 3.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试点企业(国家级 □ 市级 □ ) 4.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国家级 □ 市级 □ ) 5.数字化车间□ 6.智能工厂□ 7.绿色工厂 □ 8.质量标杆 □ 9.《产业基础领域先进技术产品转化应用目录》入编企业 □ 10.其他□ (请说明)。 |
||
参加“创客中国” 创新创业大赛 |
□是 □否 |
获奖 情况 |
□国家级 □市级 £无 |
近两年获得市级及以上科技奖励 |
□是 □否 |
获奖 情况 |
□国家级 □市级 |
拥有有效专利情况 |
发明专利(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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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设计(件数) |
|||
实用新型(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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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著作权(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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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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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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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参与)制定标准(件数) |
|||
近三年是否有技术改造项目 |
□是 (万元) □否 |
是否完成 |
□是 □否 |
技术研发机构情况(个) |
其中:国家认定 |
||
市级认定 |
|||
企业真实性承诺 |
以上所填信息及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若有不实之处,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 (企业公章): |
||
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
经审查,该企业符合申报条件,同意推荐。
推荐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
附件2
推荐2022年重庆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汇总表
区县经济信息委(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盖章):
序号 |
所在区县 |
企业名称 |
主导产品名称 |
备注 |
1 |
||||
2 |
||||
3 |
||||
… |
附件3
佐证资料(供参考)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2021年度审计报告(包含主营业务收入、研发投入等数据)复印件。
3.与填报内容及评分规则对应的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认定文件、专利证书、标准、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获奖证书等),有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提供2018年至2020年技术改造相关材料(备案表、验收表等)。
附件4
重庆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评分规则
序号 |
评价指标 |
权重 |
|
1 |
上年度营业收入 |
0.2 |
|
2 |
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0.1 |
|
3 |
上年度营业利润率 |
0.12 |
|
4 |
上年度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 |
0.18 |
|
5 |
近两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平均增长率(取两者中最大值,封顶值100%) |
0.1 |
|
6 |
有效自主知识产权数 |
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
0.05 |
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 |
0.05 |
||
7 |
牵头或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国际标准件数 |
0.1 |
|
8 |
相关认证数(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两化融合等认证) |
0.1 |
备注:
1.符合基本条件的企业即得60分基本分值;各单项指标的基础分均为100分,单项指标得分计算公式为:单项指标分值=企业该单项指标数÷第一名该单项指标数×权重系数×基础分值;加分项:市级研发机构加0.2分、国家级研发机构加0.4分;市级数字化车间加0.2分、智能工厂加0.4、绿色工厂加0.4;市级以上行政部门认定的科技型、创新型企业加0.1分;参加“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企业加0.2分、市级获奖项目加0.4分、国家级获奖项目加0.6分;2019—2021年有技改项目的加0.2分,技改完成的再加0.2分;近两年获得市级及以上科技奖励的加1分。
2.综合得分=基本分(60)+单项指标得分总和*40%+加分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