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智造工业快报>项目申报>项目详情

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申报2022年农村宅基地改革资金项目的通知

查看原文
申报结束 最高补助100万元
发文单位: 发布地区:重庆市 发布日期:2022-03-16
项目详情
申报详情


永农委发〔202237

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申报2022农村宅基地改革资金项目

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深入推进我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有效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老旧房屋资源,持续壮大村集体经济,有效带动农户稳定增收,根据3月召开的永川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精神,现就申报2022年农村宅基地改革资金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单位

1.承担永川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任务的试点镇(街);

2.其余农村产业基础好、有意愿申报的镇(街)。

二、项目类别

(一)农业生产服务类。

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的要求,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由农村经济合作社牵头,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等,为粮食生产经营主体提供加工、流通、仓储、劳务等有偿服务,促进农业由生产环节向产前、产后延伸;开展代耕代种代收、统防统治、烘干储藏、集中运输等综合性服务;围绕特色农业主导产业,开展优质农产品品牌创建,建设农业生产、加工、经营、服务设施,开展农产品产地加工。

(二)乡村民宿类。

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健全、宅基地管理规范、乡村产业发展有基础、农民群众参与积极性高的村,集中整合资源,有序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重点突出山水田园资源和乡村特色产业,打造民宿农家乐集中地、乡村旅游目的地等盘活利用样板点,培育推介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示范点。

三、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为主线,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农村“三变”改革试点促进农民增收产业增效生态增值的指导意见》及2022年永川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精神,努力探索农村闲置宅基地、老旧房屋流转机制,盘活农村闲置资源用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有效途径。

(二)基本原则

坚持集体所有、市场导向、改革创新、因地制宜、村为主导五项基本原则,严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

四、申报要求

(一)科学谋划合理编制严格按照《重庆市永川区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永川区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当地资源禀赋、产业发展现状和区位优势条件,因地制宜、科学谋划宅基地改革资金项目。每个项目必须做好投资概算,不得夸大项目投资,项目中涉及各项指标要真实、准确,特别是用地来源和利益联结等指标。单个项目资金总量合理控制在100万以下。

(二)程序合规,公开透明。各镇(街)要认真指导村(社)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经过村级申报、镇街审核程序,报送区农业农村委。区农业农村委根据报送情况提出项目建议方案,并提请区领导召开永川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调度会审议,择优予以实施。

各单位编制项目后,将附件1和附件2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于31718:00前将纸质件及电子档报送到至区农业农村委(行政服务中心547办公室)。


附件:1.永川区2022年农村宅基地改革资金项目申报审批表

2.永川区2022年农村宅基地改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315


(联系人:秦亮,联系电话:49689506,邮箱:qinliang1411@163.com


(此件公开发布)










热门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