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有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为高质量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夯实项目执行基础,提高资金安排精准度,根据《市农业农村委办公室关于抓紧做好2022年度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现就开展2022年度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储备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区域。水果、蔬菜等农产品种植乡镇、街道。
(二)申报主体。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三)主体经营种类。重点支持柑橘、李、梨、猕猴桃、葡萄、桃、马铃薯、萝卜、甘蓝、辣椒、花菜、食用菌、鲜食玉米、花椒等种植类农产品(不含粮油产品)。
(四)用地合法性。申报主体建设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生态红线等,能够办理设施用地手续。乡镇人民政府要对用地保障等关键环节进行审核,确保项目真实性、合规性、可行性。
二、建设内容
1. 节能型通风贮藏库。在蔬菜、水果等耐贮型农产品主产区,充分利用自然冷源,因地制宜建设地下、半地下贮藏窖或地上通风贮藏库,采用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相结合的方式保持适宜贮藏温度。
2. 节能型机械冷库。在果蔬茶及其他种植类特色农产品主产区,根据贮藏规模、自然气候和地质条件等,采用土建式或组装式建筑结构,配备机械制冷设备,新建保温隔热性能良好、低温环境适宜的冷库;也可对闲置的房屋、厂房等进行保温隔热改造,安装机械制冷设备,改建为机械冷库。
3. 节能型气调贮藏库。在水果呼吸跃变型主产区,建设气密性较高、可调节气体浓度和组分的气调贮藏库,配备碳分子筛制氮机、中空纤维膜制氮机、乙烯脱除器等专用气调设备,对商品附加值较高的产品进行气调贮藏。
4. 预冷及配套设施设备。根据产品特性、市场发展和储运加工等实际需要,规模较大的设施,可配套建设强制通风预冷、差压预冷或真空预冷等预冷库或预冷设施,配备必要的称量、除土、清洗、分级、检测、信息采集等设备以及新建贮藏设施专用的供配电设备。
具体建设标准按照《重庆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参考技术方案》(附件3)
三、资金支持
(一)补贴标准。按照不超过建设总造价的40%进行补贴,单个主体补贴规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农民合作社获得的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资产要量化到全体成员并记载在成员账户中;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的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资产要量化为集体成员持有的股份。建设标准及成本参照《重庆市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指导标准》(附件2)。
(二)补贴对象。2021年新建或依托闲置房屋、厂房改造的冷库主体和配套设施设备的经营主体;或依托原贮藏窖、通风贮藏库、机械冷库和气调贮藏库改扩建的经营主体。
(三)补贴方式。采取先建后补等形式,项目经验收合格后予以兑付,按统筹资金要求需拨付进度款的按相关政策执行。
四、项目申报储备方式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填报申报表(附件1)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对主体用地、申报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县农业农村委根据申报条件进行审核,将合格的项目报市农业农村委终审后入库储备。储备项目按年度政策,经过当年建设项目立项核准后方可组织实施,未入库项目原则上不安排资金支持。当年储备未安排投资的项目可自动转入下一年度。项目储备库采用全年申报、定期评审、批次入库、及时清退的方式进行动态管理,形成“建成一批、退出一批、充实一批”的良性循环,实现项目储备常态化、制度化。首批项目申报储备表在11月30日前交县农业农村委205、212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将升级当前“农产品仓储冷链物流信息系统”,并设置项目储备申报管理版块,待新系统开通后,申报主体再通过系统申报,2022年建设项目申报管理将与项目储备申报管理在新系统中一并实现。
附件:1. 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储备项目申报表奉节农发〔2021〕246号 附件1.docx
2. 重庆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指导标准奉节农发〔2021〕246号 附件2.docx
3. 重庆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参考技术方案奉节农发〔2021〕246号 附件3.docx
奉节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11月3日
(联系人:费文明,联系电话:138969845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