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养蜂企业、合作社:
根据《2021年奉节县蜂品牌培育推广项目实施方案》要求,需建设“奉节橙蜜”、“奉节药蜜”标准化示范蜂场5个。为切实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坐地养蜂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不支持流动蜂场,重点支持中蜂养殖。
二、申报条件
(一)集中固定养蜂50群以上。
(二)蜜源丰富,蜂场3km范围内有2种以上主要蜜粉源和辅助蜜粉源植物,无有毒蜜源植物。
(三)有取蜜、贮蜜、蜂机具存放等设施,且机具整洁、卫生。
(四)投入品安全,有生产管理记录,无蜂产品质量投诉事件发生。
(五)“奉节橙蜜”标准化示范蜂场申报区域主要在低山脐橙产区,“奉节药蜜”申报区域主要在高山药材集中区。
三、建设标准
(一)“奉节橙蜜”、“奉节药蜜”标准化示范蜂场大门建设;
(二)蜂场(园)面积500㎡以上,蜂台(蜂架)摆放整齐、美观、规范,场内蜂架前道路“非泥泞路”;
(三)蜂箱为标准活框方箱,材质耐淋耐晒;
(四)蜂场内环境美化、绿化;
(五)按“奉节县脐橙、奉节药蜜蜂蜜生产技术规程”生产成熟蜜,并做好蜂产品生产记录。
四、申报程序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公示”原则,进行自愿申报。有申报意愿的养蜂业主填写奉节橙蜜(奉节药蜜)标准化示范蜂场申请表(详见附件),经村社审核、乡镇复核后报县畜牧业发展中心,县畜牧业发展中心进行现场比选、审定,确定建设对象并公示。
四、建设数量、补助标准
本次“奉节橙蜜”“奉节药蜜”标准化示范蜂场建设数量为5个,达到建设标准、验收合格的养殖场,每个奖励5万元。
五、验收与资金拨付
县畜牧业发展中心组织人员按“奉节橙蜜”“奉节药蜜”标准化示范蜂场建设标准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统一拨付奖励资金。
六、时间要求
各申报业主于2021年11月10日前将乡镇审核盖章的《奉节橙蜜(奉节药蜜)标准化示范蜂场申请表》及《工商营业执照》(经营主体证明)交至县畜牧业发展中心。联系人:母元强,联系电话:15178975119
附件:奉节橙蜜(奉节药蜜)标准化示范蜂场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