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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重庆英才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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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结束
发文单位:重庆市江津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 发布地区:重庆市 发布日期:2021-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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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重庆英才计划 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13 浏览次数:12

发布平台:江津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窗口平台

各镇街,各工业园发展中心,区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各相关企业:

根据《重庆英才计划实施办法》(渝委办发〔202125号)、《重庆英才计划5个专项实施方案》(渝委人才〔20214号)文件精神,企业个人可以申报重庆英才计划“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高技能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有关领域,企业团队可以申报“创新创业示范团队”。根据区委组织部工作要求,请各辖区做好宣传发动、申报推荐工作,各有关部门做好资格审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人才须全职在渝工作,或申报时已与在渝单位签订全职劳动合同。所在单位与我市共建研究院、研发中心等机构,并在机构中全职担任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以及创业类人才可不要求人事关系转至我市。
    2.申报人入选后应能在渝工作至少一个支持周期(3年)。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和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申报人年龄可在规定基础上放宽2周岁。
    3.已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且仍在支持周期内的,不可申报重庆英才计划;支持周期结束后,可以申报“优秀科学家”专项(入选青年项目的,可以申报除“青年拔尖人才”以外的其他专项)。
    4.已入选重庆英计划的人才支持周期内不得申报“优秀科学家”以外的其他专项。

二、申报方式

1.申报人应通过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所属领进行申报。经批准离岗创业的,可通过所在公司(团队、企业)、科技创新平台申报。
    2. 同一申报人(团队负责人)每次仅限申报一个项目类别,不可多渠道申报,不可同时申报多个专项。同一研究成果不可通过不同申报渠道重复使用。

三、支持措施

1.给予重庆英才・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每人10万元的人才奖励金(不含创新创业示范团队)。给予入选创新领军人オ的,每人40万元的研究支持经费;给予入选创新创业示范团队的,每个30万元的研发支持经费。
    2.给予重庆英才・技术技能领军人才每人10万元的人才奖励金。

3.给予重庆英才・青年拔尖人才每人10万元的人オ奖励金。给予入选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的,每人40万元的研究支持经费。

以上资金由市财政予以统筹保障,区财政根据区级人才政策再给与配套补助。
    四、具体时间安排
    (一)企业注册。85日上午12点至94日下午18点前,申报人所在企业首先登录重庆英才网(www. talent.com)进行线上注册。已注册账号的无需重复注册。
    (二)个人申报。85日上午12点至95日下午18点前,企业注册后,申报人再登录网站进行申报,客观如实填写申报书信息,并上传佐证材料。重庆英才计划各专项不接受线下申报,不接受纸质申报书,逾期不再受理。

(三)资格初审。85日上午12点至95日下午18点前,所在企业完成对申报人选资料资格初审、线上提交加盖公章的推荐报告。推荐报告应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职业能力、业绩成果真实性、组织意见、廉政情况等内容。
    (四)资格复审。95日下午18点至910日下午18点前,各行业部门完成线上资格复审,对推荐人选(团队)进行资格复查、并线上提交加盖公章的推荐报(汇总表)。    

(五)资格终审。910日下午18点至91518点前,各评审实施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完成线上资格终审。

申报过程中,申报人和所在单位可在“状态查询”栏目中看申报进程,未经审核的可随时自愿撤回申报信息。若提交至评审实施部门终审通过后,则不可撤回。上述申报书及推荐报告模板可登录“重庆英才网”( www.cqtalent.com)下载查看。

 

附件:1.“重庆英才计划”各领域江津区行业部门联系表

2.“重庆英才计划”各专项申报指南

 

 

                          重庆市江津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1811

2411津企管人才发〔2021〕1号关于开展2021年重庆英才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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