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125号)精神,按照《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22〕19号)要求,现将江北区农产品加工企业升规入统补助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江北区辖区范围内2021年度小升规和新建入规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其行业代码为全国乡村产业重点产业指导目录(2021年版)(农产综函〔2021〕41号)中农产品加工业所涵盖的行业代码。
(二)2021年度销售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销售额为准),已纳入统计联网直报系统,申报时仍然在持续经营并按月报送统计数据。
(三)未享受过区内其他部门升规入统补助的企业。
二、补助标准
给予每户最高不超过 10万元奖励,具体金额将根据申报情况研究确定。
三、申报程序
(一)公开申报。向全区各镇街发布申报文件,同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二)受理初核。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初步核实申报资料,并征求区统计、商务、经信等相关部门的意见,防止企业多头申报、重复申报。
(三)研究确定。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根据审核意见会商研究确定补助主体、金额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无异议后,报市级主管部门备案。
(四)拨付资金。区农业农村委在2022年9月30日前将资金拨付给相关企业。
五、申报材料
(一)江北区农产品加工企业升规入统补助申请表(附件)。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的2021年《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其中主表和附表1必须提供。
六、相关要求
(一)申报补助的企业需对提供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申报资料将征求区统计、商务、经信等部门的意见。对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补助资金的主体,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二)所有申报材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2022年3月31日前送至区农业农村委农业科(区行政服务中心511室),联系人:杨玲,联系电话:67851812,邮箱:422328401@qq.com。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江北区农产品加工企业升规入统补助申请表
重庆市江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江北区财政局
2022年3月11日
附件
江北区农产品加工企业升规入统补助申请表
企业名称 |
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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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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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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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注册类型 |
子行业名称 小类行业及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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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业务活动 (或主要产品) |
申请资金 项目类别 |
农产品加工企业 升规入统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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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统计联网 直报时间 |
资产总额 (万元) |
营业收入 (万元) |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企业用工数 (人) |
购买本市农产品原料(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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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开户 许可证信息 |
帐户名称 |
开户行 |
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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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列入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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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申请过其他部门升规入统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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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企业郑重承诺: 本次提供的升规入统补助申报资料真实有效,且已准确、充分及完整的表达我单位实际,并且我单位未享受过区内其他部门升规入统补助,如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我单位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其他后果。 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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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业农村委审查意见: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
区财政局审查意见: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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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
联系电话: |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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