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智造工业快报>项目申报>项目详情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有机肥施用示范项目申报的通知

查看原文
申报结束
发文单位: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 发布地区:重庆市 发布日期:2021-09-14
项目详情
申报详情

有关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渝财农〔2020131号)、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212号)和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有机肥推广示范项目指导意见的通知(渝农发〔202139号)文件要求现将2021年有机肥施用示范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相关业主按要求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长寿区2021有机肥施用示范项目坚持“公开申报、择优选择”原则,区农业农村委会同区财政部门按照“公开、评审、公示、上报”程序,向市级备案。

(一)申报要求。街镇根据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组织指导业主进行项目申报,核实现场,并对项目和申报资料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严禁虚报建设内容,骗取、套取财政资金,项目审批后严禁擅自更改建设主体、建设地点和建设内容等项目内容。

1.公开:区农业农村委会同区财政部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项目申报指南,明确申报条件、建设要求、财政资金补助标准和使用方向、申报筛选程序等内容。

2.评审:各街镇对申报主体的实施方案进行初评,并出具评审意见,对辖区内符合项目申报要求的实施主体,在项目申报期内以正式文件汇总上报区农业农村委。区农业农村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按竞争择优方式确定实施主体。

3.公示:评审后将拟实施业主在政府网站上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接受监督。

4.上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农业农村委和市财政局备案,同时下达项目计划文件

(二)申报范围

详见附件1《申报指南》。

二、材料报送

(一)报送时间。申报资料由街镇统一汇总后农研中心科技站,本项目不接受业主单独上报,申报截止时间202192917:00前,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送形式。电子档报送邮箱:csqtfz@163.com,纸质件送区农研中心科技站一式2套。

联系人:唐晓东,周双;电话:023-40402410

三、其他事项

(一)电子公文以上传时间为准,纸质件以收到时间为准。逾期(以电子公文收文时间为准)或未按规定形式上报项目有关材料的,视为无效申报。

(二)项目建设单位要编制项目实施方案,不得擅自更改项目实施方案文档格式和删减栏目(如有删减视为无效申报),街镇严格把关,汇总后以正式文件上报。

(三)《项目申报汇总表》必须与项目实施业主申报的主要内容保持一致,不得删减

(四)本申报文件电子文档,可从长寿区政府网下载。


附件:1.申报指南 

      2.街镇2021年有机肥施用示范项目申报汇总表

      3.街镇2021年有机肥推广项目申报公示表

      4.2021年重庆市商品有机肥施用主体补贴申请表

      5.证明

      6.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7.肥料购买记录

      8.肥料施用记录


重庆市长寿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

202199

附件下载:

附件1-8.doc

热门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