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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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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结束
发文单位: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发布地区:重庆市 发布日期:2021-08-10
项目详情
申报详情



  

铜农委〔2021164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申报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

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镇(街)农业服务中心、产业培育中心,相关业主单位:

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2149号)相关要求,现就做好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区域

全区范围内生产蔬菜、水果和种植类优势特色品种(不含粮油产品)等鲜活农产品的区域。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申报对象为区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支持多个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联合建设。

所有申报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两年内无违法用地、破坏耕地行为;无环保问题,没有直排乱排现象;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和拖欠土地租金情况。

三、资金支持范围

1节能型通风贮藏库。在蔬菜、水果等耐贮型农产品主产区,充分利用自然冷源,因地制宜建设地下、半地下贮藏窖或地上通风贮藏库,采用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相结合的方式保持适宜贮藏温度。

2节能型机械冷库。在果蔬茶及其他种植类特色农产品主产区,根据贮藏规模、自然气候和地质条件等,采用土建式或组装式建筑结构,配备机械制冷设备,新建保温隔热性能良好、低温环境适宜的冷库;也可对闲置的房屋、厂房等进行保温隔热改造,安装机械制冷设备,改建为机械冷库。

3节能型气调贮藏库。在水果呼吸跃变型主产区,建设气密性较高、可调节气体浓度和组分的气调贮藏库,配备碳分子筛制氮机、中空纤维膜制氮机、乙烯脱除器等专用气调设备,对商品附加值较高的产品进行气调贮藏。

4预冷及配套设施设备。根据产品特性、市场发展和储运加工等实际需要,规模较大的设施,可配套建设强制通风预冷、差压预冷或真空预冷等预冷库或预冷设施,配备必要的称量、除土、清洗、分级、检测、信息采集等设备以及新建贮藏设施专用的供配电设备。

四、资金使用要求

(一)补助标准。采取双限适当支持。按照不超过建设总造价的30%进行补贴,单个主体补贴规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农民合作社获得的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资产要量化到全体成员并记载在成员账户中;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的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资产要量化为集体成员持有的股份。

(二)补贴对象。202111日后新建的或依托闲置房屋、厂房改造的冷库主体和配套设施设备的经营主体;202111日后依托原贮藏窖、通风贮藏库、机械冷库和气调贮藏库改扩建的经营主体。

(三)补贴方式。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实施主体按照市农业农村委编制的《重庆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技术方案(试行)》(附件3)相关要求进行建设,项目经验收合格、公示无异议,并审计完成后予以兑付

五、项目实施程序

(一)公开申报。有申报意愿的主体通过市场信息平台(下载手机APP“农业农村部重点农产品市场信息平台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信息系统注册登录)或新农直报系统(下载手机APP“农业农村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直报系统注册登录),在线填写申报信息,提交至区农业农村委审核,同时报送相关纸质件。申报主体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具体申报流程参照《农业农村部重点农产品市场信息平台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信息系统操作说明手册(主体申报版)》(附件5)、《农业农村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直报系统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申请操作指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附件6)。

(二)区级审核。区农业农村委将对申报主体进行严格核实,并对项目申报主体和资料进行专家评审,专家评审通过后报区政府审定,并公示无异议后,下达项目资金计划,申报主体方可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建设。实施主体按照市农业农村委编制的《重庆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技术方案(试行)(附件3相关要求,自主选择具有专业资质和良好信誉的施工单位开展建设,采购符合标准的设施设备,建设主体对建设和采购的设施设备拥有所有权,同时承担安全建设运营的主要责任

(四)验收和兑付。实施主体完成建设后,向所在镇街提出项目验收书面申请,镇级验收通过后,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名义书面申请区级验收,并通过市场信息平台新农直报系统提出验收申请。区农业农村委根据验收申请,组织相关专家(或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设施建设的规范性、申报内容的一致性、技术方案的符合性等进行验收。区级验收合格后,区农业农村委将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项目进行结算审计,并根据审计结果及时兑付补助资金。

、申报要求

申报主体需同时完成平台申报及纸质件提交,平台填报内容须在纸质件中体现,纸质件(包括实施方案、汇总表、是否是区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的证明材料等)经所在镇街初审,并由镇街出具项目推荐函后予以上报推荐函中必须明确是否享受其他补贴,两年内有无违法用地、破坏耕地行为,无环保问题、没有直排乱排现象,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和拖欠土地租金等情况。

申报资料纸质件一式六份,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委产业科602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52557859@qq.com

七、报送时间及联系人

截止时间:2021817日前。

联系人:周灵;联系方式:45695682

  

附件:1项目申报方案

      2项目申报汇总表

      3重庆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技术方案(试行)

      4重庆市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指导标准

      5《农业农村部重点农产品市场信息平台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信息系统操作说明手册(主体申报版》)

      6《农业农村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直报系统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申请操作指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附件1 项目申报方案.doc

附件2 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3 重庆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技术方案(试行).docx

附件4 重庆市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指导标准.docx

附件6《农业农村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直报系统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申请操作指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pdf

附件5 农业农村部重点农产品市场信息平台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信息系统操作说明手册( 主体申报版).pdf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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