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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功能区:
根据青岛市商务局《2021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事项)申报指南》(附件)要求,区商务局将组织我区企业申报2021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事项),本次申报支持在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开展业务的企业,请各区位按照以下要求组织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附件)企业申报:
1、申报企业的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及有关证明文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申报材料用A4纸装订成册,统一编制目录和页码,封面注明项目、申报单位、联系人等。书脊标注申报单位名称。
2、申报单位需于2021年10月22日前,将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即墨区商务局外贸科(科创中心b709),需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jimo88518873@163.com。
3、各区位及申报企业工作人员,应认真阅读《申报指南》,对政策不了解、不清楚的,请及时联系区商务局外贸科工作人员。
附件:《2021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事项)申报指南》
青岛市即墨区商务局
2021年10月19日
(联系人:孙乐遥;联系方式:58667313,15801255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