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详情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根据《关于印发济南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济农委办发字〔2020〕10号)和市、区政府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切实强化稳定粮食生产的通知等要求,对2020年度土地经营权流转进行奖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对于符合以下条件的全区范围内的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可给予受让主体每亩不高于100元的一次性奖励。
(一)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新增流转面积100亩以上且入市交易的;
(二)签订制式流转合同且按程序登记的;
(三)流转期限5年以上;
(四)未改变土地农业用途、正常履行合同1年以上;
(五)按时支付流转费用。
二、申报审核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受让主体向所在镇(街道)提出申请;
(二)镇(街道)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向区农业农村部门提出复核申请;
(三)区农业农村局组织聘请专家或社会第三方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计核查,对符合条件的登记备案,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受让主体;
(四)区农业农村局根据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安排,确定奖励的范围、标准,并按要求将奖励工作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区农业农村局将奖补资金拨付至受让主体。
三、申报材料
(一)《2020年度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奖励申报表》;
(二)受让主体承诺书;
(三)相关材料。
1.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
2.农村土地经营权证或交易鉴证书复印件;
3.流转费用支付凭证;
4.目前土地用途情况说明(盖村委会章);
5.受让主体营业执照(副本)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有关要求
请各镇(街道)根据通知要求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受让主体申报工作,认真组织材料,并于2021年9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上报至区农业农村局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要求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公务邮jyqnyjjgz@jn.shandong.cn。
联系人: 任华 电话:81170395
附件:2020年度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奖励申报表
济南市济阳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13日
济南市济阳区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奖励资金申报书
申报单位:
地 址:
负责人: 身份证号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济阳区农业农村局制
济阳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奖励资金申请表
申报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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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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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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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转面积(亩) |
流转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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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资料清单 |
(1)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 (2)农村土地经营权证或交易鉴证书复印件; (3)流转费用支付凭证; (4)目前土地用途情况说明(盖村委会章); (5)受让主体营业执照(副本)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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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人(单位) |
本人(单位)对申报表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申报单位: 负责人: (盖章) (签字)
年 月 日 |
村(居)委会意见 |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
镇(街)道)农村产权交易所意见 |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
镇(街)初审意见 |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
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复审意见 |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
区农业农村局审批意见 |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