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详情
菏农产业字〔2021〕6号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开发区,高新区社发局:
根据《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推荐2021年省级农业产业强镇的通知》(鲁农产业字〔2021〕14号)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省级农业产业强镇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省级农业产业强镇应达到以下条件:
1.政府重视支持有力。县镇两级人民政府积极主动布局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制定了镇域农业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且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措施可行、支持力度大,在土地、财政、金融和人才等方面出台相应政策。
2.主导产业日益壮大。主导产业优势明显,农村一二三产业结构合理,产业体系特色鲜明、布局合理、创业活跃,绿色发展成效突出,社会化服务体系保障有力,镇域农业主导产业总产值达到2亿元。
3.融合发展初见成效。围绕主导产业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产业链长、主体多元、业态多样、类型丰富,有成熟的农业产业化组织模式。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比达到2:1。
4.产业布局科学合理。主导产业与当地发展基础、资源条件、生态环境、经济区位等相匹配,发展功能定位准确,镇域公共基础设施完备,服务设施配套,产业发展与村庄建设、生态宜居同步推进。
5.联农带农机制健全。积极创新联农带农激励机制,推动村集体和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所在县域平均水平。
二、申报程序
各县区要认真组织遴选工作,每县区限报2家,具体程序如下:
(一)镇级申报。对照推荐条件,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认真填报《省级农业产业强镇申报表》(附件1),编写镇域农业产业发展情况(附件2),向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申请,并附有关证明材料。
(二)县级审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认真核实申报乡镇有关信息,择优推荐至市级农业农村部门。
三、有关要求
1.各县区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创建条件,认真筛选、深入核实、择优推荐上报,确保推荐的镇(乡、街道)情况真实,示范带动作用突出。原则上评选为省级产业强镇的乡镇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
2.请各县区于9月15日前将推荐函、推荐汇总表、申报表、镇域农业产业发展情况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汇编成册,一式二份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同时发送电子版至hznycyh@163.com。
联系人:杨馥菊
联系电话:5506129
附件:1.省级农业产业强镇申报表
2.**镇(乡、街道)农业产业发展情况(参考模板)
3.**县(区)省级农业产业强镇推荐汇总表
菏泽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