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详情
申报详情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及相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1〕13号)文件要求,为支持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养殖尾水治理以及水产品初加工业发展,现将2021年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项目申报指南具体要求认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积极开展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条件
为提高财政补助农业产业项目实施进度,及时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在申报截止日前未完成2021年度以前财政补助项目的单位不能申报本项目;2021年度已承担1个涉农产业发展项目的单位可继续申报此项目(同一业主单位同年度最多可申报2个涉农产业发展项目);同一业主的同一建设内容不得重复申报。具体申报条件详见申报指南。
二、项目评审公示
为确保涉农产业发展项目申报公开、公平、公正,区农业农村委初审申报项目后组织区级专家评审,评审通过项目在长寿区政府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项目下达资金计划。
三、财政补助标准
涉农产业发展投资补助类项目实行先建后补,申报对象为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的,财政补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75%;申报对象为农业企业的,财政补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60%。
四、本通知电子版在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下载,请勿擅自更改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及格式。
附件:2021年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重庆市长寿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