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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济南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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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结束
发文单位: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 发布地区:山东省/济南市 发布日期:2022-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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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科学技术协会文件

济科协〔2022〕8 号


关于组织申报 2022 年度济南市 院士专家工作站的通知


各区县、高新区科协,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济南市十四五人才发展规划,构筑省会高质量发展的智力源泉和核心动力,按照《山东省院士工作站管理服 务办法》(鲁科字〔2020〕32 号),《泉城院士智力集聚计划实 施细则(试行)》(济人才办发〔2017〕2 号)及相关补充规定 要求,在济南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下,开展 2022 年度济南市院士工作站和专家工作站的申报工作。现将有 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济南行政区域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生产 经营状况良好,在济南经济社会或行业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的各类科技型企业和事业单位。

(二)建有专门的研发机构,配套研发设施和水平较高、 结构合理的科研团队,具备较强研发能力和较高的研发经费投 入。能为院士专家进站工作提供必要的科研、生活条件及其它 后勤保障。院士工作站申报单位年度研发投入原则上不低于销 售收入(或入账经费)总额的 3%,研发人员占单位当年职工总 数的 5% 以上。

(三)申报院士工作站的企事业单位,应与主营业务相关 领域 1 名及以上院士签订建站协议和项目合作协议,有明确的研发项目或成果转化合作事项,合作期限不少于 3 年。按照《关 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中办 发〔2019〕35 号)文件要求,每名未退休院士受聘的院士工作 站不超过 1 个、退休院士不超过 3 个,院士在每个工作站全职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 3 个月;海外国家院士范围参照山东省《引 进顶尖人才“一事一议”实施办法》(鲁组发〔2016〕25 号)、《山 东省院士工作站管理服务办法》(鲁科字〔2020〕32 号)文件 要求,应是国家承认的海外国家最高学术机构会员;省属驻济 高校、科研院所申报院士工作站应与济南市发展方向密切贴合, 对当地经济有一定带动作用并能产生实际经济效益。

(四)专家工作站申报主体为企业,进站专家层次须符合

《泉城院士智力集聚计划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要求,主要 包括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 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主要完成人;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和“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入选者,长江学者,国 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杰出 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和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学术技术 带头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且进站专家不得在济 南 5150 引才倍增计划等全市引才工程序列范围之内。

(五)引进院士专家的研究领域符合国家、山东省或济南 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导向,以及有助于实施重大民生产业,能够 引领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或能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升级改造,支持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内符合条件的 企业优先创建院士专家工作站。

(六)申请建站单位必须为工作站配备工作责任心强、有 一定协调能力的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站点的日常管理联系。 须有明确的技术创新发展方向和稳定的经费支持,有较完善的技 术支撑条件和服务体系,能为院士(专家)进站工作提供专门的 办公场地以及科研、生活及其他保障服务。认真做好市委人才办、 市科协交办的工作站相关任务和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汇总上报 相关项目进展情况,积极参与市科协组织的相关活动。

(七)申请设立院士工作站的企事业单位需拥有或共有相 关领域市级以上技术创新平台。支持已与院士专家建立长期合 作关系,建有省级及以上技术创新平台,或承担国家或省重大 项目、重大平台建设的企事业单位优先建站。

(八)近三年承担市财政经费项目有违法违纪行为而受到 处罚,或履行项目过程中存在严重失信情况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申报工作站建设资格,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 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二、申报材料

(一)根据建站类型填报济南市企(事)业院士工作站申 报书、济南市专家工作站申报书。(见附件 1、2)

(二)济南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报告。(提纲见附件 3)

(三)相关证明材料。(目录见附件 4)

(四)济南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情况表。(见附件 5) 三、有关要求 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县科协、高新区科协,各有关单位务必加大对申报工作的协调指导,组织动员 并推荐符合建站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积极申报并做好后续跟进和 相关服务工作,注重强化辖区内院士专家工作站之间交流互动, 着力构建相同领域各建站单位之间的产研合作联盟。

申请建站单位应认真填写相关申报表格,并提供申请报告 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要求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否则将 承担相应责任。

四、材料报送

(一)纸质材料申报

以自愿申请为原则,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 准备申报材料 ( 申报书、申报报告、证明材料、申报情况表按 顺序合装 ) 一式 3 份,采用 A4 纸张双面打印(或复印),需附 封面和目录胶装成册,确保申报材料签字盖章齐全,整套申报材料加盖封面章和骑缝章。申报材料纸质版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前报至单位所在地区县科协,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 skxrcllb@jn.shandong.cn,逾期不予受理。相关申报模板可在 济南市科协官方网站 www.jnkp.cn 下载。

(二)网上申报

按照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人才工作 “一网通办” 要求, 同时进行网上申报,各申报单位需登陆济南人才网网站(rc. jinan.gov.cn)进行注册申报各项材料。具体流程为:

1. 未注册的单位,首先进行单位账号注册,根据提示完成 相关注册信息。注册信息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系统完成相关申 报;已注册的单位,直接通过登陆单位账号进行办理。

2. 企业登录会员中心后分别点击“在线申报”->“院士智 力集聚计划”进入申请页面选择“企事业院士工作站申报 ”或“专 家工作站”进行申报。按系统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将所需材料 上传后提交审核。

(三)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咨询联系方式

历下区

88150903

济阳区

84232713

市中区

82078176

莱芜区

76228088

槐荫区

87589842

钢城区

76895366

天桥区

85872670

平阴县

87883287

历城区

88023770

商河县

84880054

长清区

87228001

济南高新区

88238662

章丘区

83278329

莱芜高新区

76228088

济南市科协

82746009

      五、评审公示及授牌

济南市科学技术协会负责申报材料的资格审核 , 确定初审 通过名单后,组织专家进行材料评审、现场答辩和实地考察等 工作,评审结果在市科协网站(www.jnkp.cn)予以公示,公示 结果无异议后报济南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济南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指导 下,由市科协承担工作站建设的日常管理工作。新认定建站单 位名单由济南市委组织部、济南市科协联合发文公布,并颁授 工作站牌匾。

附件:1. 济南市企(事)业院士工作站申报书.doc

          2. 济南市专家工作站申报书.doc

          3. 济南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报告撰写提纲.doc

          4. 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目录.doc

          5. 济南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情况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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