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详情
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推动标准创新全面融入科技创新体系,推进标准实施和应用,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潍坊市标准创新应用奖励办法》(潍办发〔2019〕4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将2021年潍坊市标准创新应用奖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一)标准创新奖
标准创新奖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不超过1个,二等奖不超过3个,三等奖不超过10个。
(二)标准应用奖
标准应用奖不分等级。
二、申报条件
凡在我市依法设立并承担标准主要起草工作的法人及其它社会组织(排名前三位的起草单位)和国家级、省级标准化项目的承担单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可依《办法》申报。
(一)标准创新奖
实施2年以上(含2年,下同)且不超过10年(含10年)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以及含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标准(按有关规定进行自我声明)。标准实施日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
(二)标准应用奖
2020年度评估合格的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以及被确定为国家级、省级的标准化示范项目。
三、申报要求
(一)标准创新奖
1.提交材料:
(1)潍坊市标准创新奖项目申请书;
(2)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
(3)正式格式的标准文本,其中标准中涉及专利的,须提供专利证明;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推荐单位:
(1)市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集团公司;
(2)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
(3)我市受山东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管理的省级、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以上单位均可推荐。
3. 注意事项:
(1)申报单位应当确保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可靠;多个单位共同完成的标准项目,由第一起草单位负责组织申报;同一系列标准按一个标准项目申报;
(2)申报材料中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和起草人应当与标准文本中一致;
(3)企业涉及单位名称变更,与标准起草单位中名称不一致的,须提供相应的变更证明材料;
(4)已获得国家、省、市标准创新奖的标准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二)标准应用奖
1.提交材料:
(1)潍坊市标准应用奖项目申请书;
(2)2020年度国家标准委、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评估合格文件或示范项目确认文件,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的单位提供获奖文件;
(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推荐单位: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
四、申报方式及要求
潍坊市标准创新应用奖采用书面方式申报和推荐,不收取任何费用。
推荐单位须按照规定进行初审,书面申报材料(标准创新奖三份、标准应用奖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及推荐单位公章,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装订成册,由推荐单位统一报送至潍坊市市场监管局,同时提交申请书电子版。
书面申报材料可邮寄或直接送达至潍坊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科(736室),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吉蕾蕾 刘宏伟
电 话:2256855 8224702
邮 箱:wfzjbzh@163.com
地 址:潍坊市高新区卧龙东街2129号
附件:1.潍坊市标准创新奖项目申请书
2.潍坊市标准应用奖项目申请书
潍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 附件1: 附件2:潍坊市标准应用奖申报书.doc 下载
- 附件2: 附件1:潍坊市标准创新奖申报书.doc 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