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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市场监管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潍坊市标准创新应用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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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结束
发文单位: 发布地区:山东省/潍坊市 发布日期:2021-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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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推动标准创新全面融入科技创新体系,推进标准实施和应用,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潍坊市标准创新应用奖励办法》(潍办发〔20194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将2021年潍坊市标准创新应用奖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一)标准创新奖

标准创新奖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不超过1个,二等奖不超过3个,三等奖不超过10个。

(二)标准应用奖

标准应用奖不分等级。

二、申报条件

凡在我市依法设立并承担标准主要起草工作的法人及其它社会组织(排名前三位的起草单位)和国家级、省级标准化项目的承担单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可依《办法》申报。

(一)标准创新奖

实施2年以上(含2年,下同)且不超过10年(含10年)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以及含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标准(按有关规定进行自我声明)。标准实施日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630日。

(二)标准应用奖

2020年度评估合格的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以及被确定为国家级、省级的标准化示范项目。

三、申报要求

(一)标准创新奖

1.提交材料:

1)潍坊市标准创新奖项目申请书;   

2)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 

3)正式格式的标准文本,其中标准中涉及专利的,须提供专利证明;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推荐单位:

1)市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集团公司;

2)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

3)我市受山东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管理的省级、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以上单位均可推荐。

3. 注意事项:

1)申报单位应当确保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可靠;多个单位共同完成的标准项目,由第一起草单位负责组织申报;同一系列标准按一个标准项目申报;

2)申报材料中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和起草人应当与标准文本中一致;

3)企业涉及单位名称变更,与标准起草单位中名称不一致的,须提供相应的变更证明材料;

4)已获得国家、省、市标准创新奖的标准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二)标准应用奖

1.提交材料:

1)潍坊市标准应用奖项目申请书;

22020年度国家标准委、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评估合格文件或示范项目确认文件,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的单位提供获奖文件;

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推荐单位: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

四、申报方式及要求

潍坊市标准创新应用奖采用书面方式申报和推荐,不收取任何费用。

推荐单位须按照规定进行初审,书面申报材料(标准创新奖三份、标准应用奖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及推荐单位公章,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装订成册,由推荐单位统一报送至潍坊市市场监管局,同时提交申请书电子版。

书面申报材料可邮寄或直接送达至潍坊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科(736室),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81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吉蕾蕾   刘宏伟

  话:2256855   8224702

  箱:wfzjbzh@163.com

  址:潍坊市高新区卧龙东街2129

 

附件:1.潍坊市标准创新奖项目申请书

      2.潍坊市标准应用奖项目申请书

 

          

                  潍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72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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