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业园发展中心,区综合保税区管委会,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2021年江津区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创新示范应用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江津府办发〔2021〕70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21年第一批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创新示范应用试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智能制造创新示范应用、企业上云、企业内网改造、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综合应用、5G+工业互联网先导应用方向(详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在江津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上工业企业;
(二)申报主体属于工业企业高质量分类评价A、B、C类企业;
(三)申报项目符合国家、重庆市产业政策和江津区产业发展规划;
(四)申报项目至审核期间未列入信用中国、信用重庆和信用江津失信“黑名单”,未受到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以及未有应退未退财政资金行为;
(五)申报项目需事前进行技术改造项目投资备案;
(六)申报项目必须为2021年新建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项目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项目投资包括服务器、网络设备、软件、系统集成、信息技术服务、云服务、实施费等费用,不包括生产设备费用。
(七)申报企业同意将项目成果在团结湖大数据智能产业园向辖区企业公开示范展示。
三、申报时间及方式
申报单位按申报书模板(附件2)编写申报材料,经辖区管理单位盖章后报送至区经济信息委310办公室(胶装成册,一式二份),申报截止日期2021年11月1日。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镇街、平台高度重视,积极组织企业申报。
(二)同一项目只能申报一个试点方向。
(三)区经济信息委组织专家进行方案评审,确定拟入选试点项目名单。
(四)申报单位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弄虚作假等骗取财政资金的,列入失信企业名单,三年内不支持申报各级扶持政策。
附件:1.2021年江津区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创新示范应用试点支持方向;
2.申报书模板。
重庆市江津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1年10月18日
(联系科室:智能化科;联系电话:47567635)
附件1
2021年江津区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
创新示范应用试点支持方向
一、智能制造创新示范应用
综合应用人工智能、大数据、虚拟现实、数字孪生、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5G、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打造不少于3个应用场景。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场景包括但不限于企业5G内网、工业高清视觉质检、工业AR/VR、数字孪生、AGV智能运输、智能人机物协同、边云协同、大数据辅助决策、生产线动态智能调度、生产装备智能物联等单个场景的应用,以及以上多个场景的集成应用。
二、企业上云
支持中小企业在经营管理、生产制造、设备物联、质量管控、研发设计、产业协同等方面应用成熟云服务产品,提升企业信息化水平。支持企业将现有信息系统迁移上云,降低企业信息系统运维成本。
三、企业内网改造
通过设备更新、二次开发、网关部署等方式对工业现场设备进行网络化能力升级,对支持不同工业网络协议的工业设备进行数据采集;通过采用OPC统一架构(OPC UA)、消息队列遥测传输(MQTT)等技术,实现工业设备、系统、仪器仪表的多元数据采集汇聚处理。
通过时间敏感网络(TSN)、边缘计算、工业无源光网络(PON)、IPv6等一种或多种新型工业互联网技术,或者通过工业以太网、工业无线等成熟技术的规模应用,建设全连接工厂,改造企业内网络,实现生产设备/设施、仪表仪器、传感器、控制系统、管理系统、工厂应用系统等关键要素的泛在互联互通。
基于企业内网开展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实现工业设计、产品研发、排产调度、加工装配、质量检测、安防监控、生产控制、产线巡检、仓储物流、设备监控等多个环节优化提升或创新突破。
四、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综合应用
综合运用工业互联网标识体系对机器、产品、零部件等物理资源以及工艺、算法、数据等虚拟资源的身份进行自动识别和数据采集。重点在产品防伪溯源、供应链优化管理、全生命周期管理、设备运维管理等领域开展创新应用。
五、5G+工业互联网先导应用
支持工业企业应用5G网络技术,实现生产设备/设施、仪表仪器、传感器、控制系统、管理系统、工业应用系统等关键设备联网,打造5G+远程操控、5G+设备协同、5G+辅助装配、5G+质量检测、5G+故障检测、5G+智能物流、5G+远程运维、5G+行为监测、5G+无人巡检、5G+环境监测等示范应用场景,单个项目应用示范应用场景不少于2个。
附件2
2021年江津区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
创新示范应用试点项目申报书
(封面)
项目名称:
示范方向:
申报单位: (盖章)
项目联系人及手机:
重庆市江津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制
2021年10月
项目申报表
申报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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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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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生产经营情况 |
销售收入(万元) |
利润(万元) |
税收(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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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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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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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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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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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方向 |
(与附件1一致) |
项目起止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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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金额(万元) |
项目已投资金额(万元) |
项目已完成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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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主要内容 |
(1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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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济效益 |
营业收入 |
利润 |
税金 |
出口(万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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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后,预计实现的降本提质增效等量化指标。(方向一、二、三、五填写2项以上,可根据项目情况新增其他量化指标,方向四提供年累计标识注册量、年累计标识解析量等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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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名称 |
指标值 |
指标名称 |
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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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企业成本 |
XX万元 |
降低产品不良率 |
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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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生产效率 |
XX% |
降低单位生产能耗 |
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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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性 承诺 |
本次提供的项目申报资料真实有效,且已准确、充分及完整的表达我单位及项目实际,如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我单位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其他后果。
申报单位签章: 2021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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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
联系手机: |
填表时间: |
申报书目录
一、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三、项目建设方案/策划方案
四、项目示范性情况
五、其它与项目相关附件
一、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一)申报单位名称、行业、性质。
(二)企业情况,包括行业地位、主营业务和产品。2019、2020年度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包括营收、利润、税金、出口额、研发投入等情况。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实施地点。
(三)项目建设起止时间(X年X月至X年X月)。
(四)项目简介(简要介绍项目的目标、内容、技术方案、投资、组织方式等情况,不超过300字)。
三、项目建设方案/策划方案
(一)项目建设主要内容。
(二)项目建设目标及考核指标。
(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情况和场景建设情况。
(四)项目投资情况。(需提供项目投资预算表,已完成投资明细表,需注明每张发票的号码、金额、用途)。
(五)项目实施计划及当前进展。
(六)项目预期效益分析。
四、项目示范性情况
(一)项目的技术难点和主要创新点。
(二)项目建成后的示范意义和带动作用(突出对典型行业和区域内开展同类业务的可复制性、示范价值和推广计划)。
五、相关附件
(一)企业上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复印件,包括审计报告正文(含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报表附注(如审计报告尚未出具,需提供公司财务报表并加盖公司公章)。
(二)项目申报单位与基础电信运营商签订的5G相关合同(应用5G技术的项目填写)。
(三)项目已签订的其他合同、发票、付款凭据等材料。
3196津经信委发〔2021〕76号关于申报2021年江津区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创新示范应用试点项目的通知20211025.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