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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重庆市江津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申报2021年第一批江津区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创新示范应用试点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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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结束
发文单位:重庆市江津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布地区:重庆市 发布日期:2021-10-25
项目详情
申报详情

各工业园发展中心区综合保税区管委会,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2021年江津区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创新示范应用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江津府办发〔202170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21第一批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创新示范应用试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智能制造创新示范应用、企业上云、企业内网改造、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综合应用、5G+工业互联网先导应用方向(详见附件1)。

、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在江津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上工业企业;

(二)申报主体属于工业企业高质量分类评价ABC类企业;

(三)申报项目符合国家、重庆市产业政策和江津区产业发展规划;

(四)申报项目至审核期间未列入信用中国、信用重庆和信用江津失信“黑名单”,未受到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以及未有应退未退财政资金行为;

(五)申报项目需事前进行技术改造项目投资备案;

(六)申报项目必须为2021新建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项目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项目投资包括服务器、网络设备、软件、系统集成、信息技术服务、云服务、实施费等费用,不包括生产设备费用。

(七)申报企业同意将项目成果在团结湖大数据智能产业园向辖区企业公开示范展示。

三、申报时间及方式

申报单位按申报书模板(附件2编写申报材料,经辖区管理单位盖章后报送至区经济信息委310办公室(胶装成册一式二份),申报截止日期2021111

、工作要求

(一)镇街、平台高度重视,积极组织企业申报

(二)同一项目只能申报一个试点方向

)区经济信息委组织进行方案评审确定拟入选试点项目名单

)申报单位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弄虚作假等骗取财政资金的,列入失信企业名单,三年内不支持申报各级扶持政策。

 

附件:12021年江津区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创新示范应用试点支持方向;

                  2申报书模板。

 

         重庆市江津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11018    

联系科室智能化科;联系电话:47567635


3196津经信委发〔2021〕76号关于申报2021年江津区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创新示范应用试点项目的通知2021102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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