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畜禽养殖企业、合作社:
根据《奉节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第二批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奉节扶组办[2021]29号)要求,为做好我县2021年蜜蜂产业链和畜禽养殖项目申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因地制宜原则;
3.自愿申报原则;
4.先建后补原则。
二、申报对象、条件及要求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由村、乡、县逐级审核纳入2021年项目库的畜禽和蜂养殖企业、合作社。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畜禽养殖企业、合作社及项目建设地须属脱贫攻坚期间的贫困村,蜂产品加工基地须在工业园区内建设。
2.严格执行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奉节县畜禽养殖禁(限)养区划定调整方案的通知》(奉节府办发〔2018〕47号)文件要求,不得在禁限养区内新建养殖场;项目用地必须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设施农业用地,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建设规模养殖场;新建养殖场要同步、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不得造成新的环境污染,要有与养殖规模配套的粪污消纳土地,对现养殖密度大、环境存载能力差、无粪污消纳能力的区域不得申报。
3.本次项目为新建项目,不得用以前建设冲抵本次建设内容,以前建成的一律不纳入本次补助范围,所有新建养殖场要与原有养殖场和农户保持一定距离,原则上一类乡镇申报不超过2个,二类乡镇不超过1个。
三、补助标准
按总投资的50%给予补助(即财政资金与自筹资金1:1配套),蜜蜂产业链项目补助资金300万元,其中蜜蜂良种场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50万元;蜂产品加工基地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195万元;蜂品牌培育推广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55万元。畜禽养殖项目单个最高补助不超过25万元。
四、申报程序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公开、评审、公示、上报”程序,申报对象根据本通知要求编制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模板见附件),所在乡镇审核同意并择优推荐上报,县级评审公示,确定实施主体。
五、具体要求
1.认真、准确编制《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的主要建设内容应细化量化并有建设规范标准要求;财政资金支持环节应有补助规模、补助标准和补助金额等。
2.材料实行双面打印、简单装订。
3.报送方式:《项目实施方案》及相应的资质佐证材料纸质件一式三份于2021年6月5日17:30前,报送至奉节县农业农业委员会畜牧业发展中心405(同时报送电子件),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赖纯明,联系电话:13594489898。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