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详情
西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家庭农场项目储备库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
根据凉山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家庭农场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为做好我市2022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资金安排,提前谋划来年目标任务,各乡(镇)、街道办要通知辖区内的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早做准备,储备好明年家庭农场项目。现将2022年度项目的申报与管理以及项目储备要求通知如下:
一、家庭农场培育工程项目
(一)支持类型
1.培育工程(一类):2021年度新增的培育场继续实施2022年度家庭农场培育项目的;
2.培育工程(二类):2022年度新增的、省级示范场以下级别的家庭农场示范场及非示范场。
(二)支持条件
1.培育工程(一类)
(1)全面完成2021年度培育工程任务;
(2)自愿继续实施2022年度家庭农场培育项目。
2.培育工程(二类)
(1)已录入家庭农场名录系统;
(2)已从事农业适度规模经营3年以上;
(3)自2021年起,具有5年以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无土地流转的可不受此条限制);
(4)优先安排在没有家庭农场的乡镇村组中遴选种养大户或专业户进行培育;
(5)近三年内未获得家庭农场财政同类资金扶持。
(三)支持内容
培育工程:支持适度扩大规模,引进良种,完善基础设施,购置生产性装备,建设农业废弃物处理设施等。
(四)支持标准
每个培育工程补助资金为10 万元。培育工程中,原国家级贫困县家庭农场自筹资金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的1倍,其他家庭农场自筹资金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的2倍。
二、项目储备
各乡(镇)、街道办务必通知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积极申报,于11月4日前建立2022年度家庭农场项目储备库上报市农经站(纸质版要分管领导签字盖章)。本次西昌市储备个数在10个以内。项目申报方案下达后,原则上项目对象将在项目储备库中选取。项目储备库模板和填报说明详见附件1、附件2。
联系人:周露 联系电话:13550409017
QQ群号: 119173785
附件:1.2022年度家庭农场项目储备库模板
2.2022年度家庭农场项目储备库填报说明
西昌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2日
附件1

附件2
2022年度家庭农场项目储备库填报说明
2022年度家庭农场项目储备库,主要由三部分组成。其中,第一项“名录系统录入情况”,填报内容基本与调整后的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一致。第二项“其他情况”,属于在名录系统之外新增的指标内容。第三项“项目储备”,根据家庭农场的自身规划和实际需要,填写家庭农场年度项目储备内容。各地可适当增加部分指标。
各项填报要求如下:
一、名录系统录入情况
1.市(州):略。
2.县(市、区):略。
3.农场名称:有家庭农场名称的填写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家庭农场名称,没有名称的填写户主姓名+家庭农场,如“张三家庭农场”。
4.详细地址:根据家庭农场主要经营地,详细填写至村民小组,如“苍溪县歧坪镇金华村2组”。若家庭农场经营地涉及多个村组的,以生产设施管理用房所在村组填写。
5.农场主姓名:略。
6.身份证号:略。
7.手机号码:略。
8.农场经营类型:包括“农业(种植业)、林业、畜牧
业、渔业、种养结合、其他”六大类。
9.耕地面积(亩):略。
10.种粮面积(亩):略。
11.林地面积(亩):略。
12.草地面积(亩):略。
13.水面面积(亩):略。
14.其他土地情况(亩):略。
15.经营年度:填报储备库时距离最近的年度,一般指上一年度。
16.年度总收入(万元):指家庭农场当年在销售农产品、提供各项服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收入总和。
17.示范农场:指家庭农场示范等级。只填写最高等级。包括“省级、市级、县级、无”四类。
18.是否在工商局注册:指家庭农场是否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填“是或否”。
19.是否有注册商标:指家庭农场是否拥有注册商标。填“是或否”。
20.是否通过农产品质量认证:指该家庭农场是否通过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森林食品等质量认证。填“是或否”。
21.获得各级财政扶持资金年度:与第15项一致。
22.获得各级财政扶持资金金额(万元):填报该年度各级财政扶持资金的总和。
23.获得贷款支持资金年度:与第15项一致。
24.获得贷款支持资金金额(万元):填报该年度贷款支持资金的总和。
25.是否购买农业保险:指该家庭农场在该年度是否购买政策性或商业性农业保险。填“是或否”。
二、其他情况
26.家庭人口(人):略
27.农场主文化程度:填写农场主的最高文化程度,包括“小学及以下、初中、高中、中专、大专、本科、研究生”七种类别。
28.农场主养老参保类型:指农场主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类型,包括“城镇职工、城乡居民”两种类别;未参保的,填写“无”。
29.农场主曾经主要职业:指农场主发展家庭农场前的主要职业,包括“在乡务农、在外务工、城镇职工、工商业者、大中专学生、退伍军人、科技人员”七种类别。
30.参加高素质农民(职业农民)培训年度(年):指参加高素质农民培训( 2019年之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合格的具体年份。有多次参加的,填写最近参加培训的年份。一直未参加培训且合格的,填写“无”。
31.土地流转剩余期限(年):指家庭农场根据土地流转合同或承包权证取得的土地经营权的剩余年数。
32.耕地性质:指家庭农场利用耕地的属性,包括“一般耕地、永久基本农田”二种类别。不属于耕地的,填写“非耕地”。
33.主营产业(按10+3产业填写):仅填写一项最主要的农业产业。包括“川粮油、川猪、川茶、川菜、川酒、川竹、川果、川药、川牛羊、川鱼”10大产业类别。如有产业细分项,可加括号注明,如:川果(葡萄)、川牛羊(羊)。
34.农场累计投入(万元):指家庭农场的累计投资额,主要属于固定资产类,注意单位为“万元”。
35.年利润(万元):指家庭农场的年度经营利润。即当年的经营性总收入-经营成本,注意单位为“万元”。
36.带动小农户数(户):指直接带动或服务周边小农户发展农业的数量。
37.带动小农户方式:指直接带动或服务小农户发展农业的主要方式,包括“农资服务、技术服务、农机服务、销售服务”四种类型。
三、项目储备
38.储备类型:包括“培育工程(1类)、培育工程(2类)、示范工程(1类)、示范工程(2类)、示范工程( 3类)”五种类别。
培育工程(1类):指填报为对象为2021年已承担培育工程,2022年准备继续承担培育工程项目的家庭农场。
培育工程(2类):指填报为对象为2022年新承担培育工程项目的家庭农场。
示范工程(1类):指填报为对象为符合提高补助标准,拟承担2022年示范工程的家庭农场。需按照附件1的标准,在“备注”栏注明符合提高的具体条件。
示范工程(2类):拟承担2022年示范工程项目的家庭农场。
示范工程(3类):纳入农耕文化实践基地名单,拟承担2022年示范工程项目的家庭农场。
39.2022年项目建设内容:要明确具体建设内容、规格和数量。如:购置久保田某型号收割机1台;新建8立方米蓄水池2个等。
40.2022年项目总投资额(万元):2022年拟承担家庭农场扶持项目的计划投资总额(含财政资金),注意单位为“万元”。
41.2022年拟申请财政资金额(万元):需要的财政资金额度,注意单位为“万元”。









